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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澧源镇长征路居委会纪二组的一栋房产

起拍价:

¥850万

将于4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桑植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李女士:手机:1777440818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850万

保证金:

¥4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850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3367.4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一、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如下须知,敬请竞买人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按淘宝网提示以实名向淘宝网支付系统交纳竞买公告所确定的保证金报名,淘宝网支付系统会冻结该笔款项。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淘宝网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淘宝网将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五、本公告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4月5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本院将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已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按增价幅度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将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九、拍卖成交的,由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由淘宝网支付系统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价款,剩余价款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交付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由淘宝网支付系统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由淘宝网支付系统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对原标的物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领取成交裁定书、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等相关事宜。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该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竞买人及有关人员应当遵守公开拍卖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竞拍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淘宝网客服;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十七、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已在拍卖公告和标的物介绍里说明,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其他提示:在本院网站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及“根据拍品为你推荐服务”,均与本院无关,请竞买人谨慎选择。如出现任何法律纠纷,竞买人责任自负。

十九、意向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须知,意向竞买人阅读本须知后,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本须知全部内容。

二十、其他未尽事宜,按最高人民法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执行。
举报监督电话:0744-625121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网拍辅助机构: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看样电话:17774408186李主任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竞拍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人民法院将于2012年4月10日10时至2022年4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桑植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桑植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744/04),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桑植县澧源镇长征路居委会纪二组的一整栋房产,共9层。房屋产权证号:桑房权证澧源镇字第714001651号,总建筑面积为3367.41㎡,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桑集用(2013)第264号,购买人仅限本集体组织成员且无宅基地的情况,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相关手续需要购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做详细了解。   起拍价:8,500,000元,竞买保证金:45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或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咨询电话17774408186李女士。  标的物以实物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移交时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在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经法院确认本案无优先购买人,抵押权在湖南桑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桑植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943009010034168906000014978;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桑植县和平街支行)并在付款时备注(2022)湘0822执恢25号成交余款,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六、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房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标的物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能否过户需要购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标的物登记、过户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相关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十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凭票据原件报支。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特别提醒:除非存在合法租赁等排除情形,否则在交易成功的一定宽限期后,本院负有强制腾房的法定义务。但是实务中强制腾房存在各种难以预料、难以短期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本院将最大限度保障竞买人合法权益,但并不能保障所有司法处置房屋均能及时完成交付,敬请知悉。

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九、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举报监督电话:0744-625121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网拍辅助机构: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看样电话:17774408186李主任本院
联系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文明路居委会8号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标的详情

住宅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桑植县澧源镇长征路居委会纪二组的一栋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湘0822执恢25号房屋产权证桑房权证澧源镇字第714001651号土地使用权证桑集用(2013)第264号标的所有人龚明*、向*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集体所有土地用途住宅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目前有约18户租户钥  匙有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抵押于湖南桑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902号81.28㎡、901号61.34㎡、801号411.92㎡、701号411.92㎡、601号411.92㎡、501号411.92㎡、401号411.92㎡、301号411.92㎡、201号411.92㎡、101号341.35㎡,共3367.41㎡。分摊面积902号0.28㎡、901号0.21㎡、801号1.41㎡、701号1.41㎡、601号1.41㎡、501号1.41㎡、401号1.41㎡、301号1.41㎡、201号1.41㎡、101号1.17㎡,共11.53㎡。建成年份2014年装修情况简装、混合结构房屋户型一楼共5个门面+多室多卫,二至九楼共约80余间客房。房屋楼层共9层房屋朝向坐西北朝东南周边配套前至临帅乡主路,过马路即是本真幼儿园,步行5分钟内即可达县金海学院,周边有县人民医院、加油站、汽车站、第二小学等教学生活配套,生活、学习氛围浓厚,交通也及为便利。其他介绍房屋配套齐全,各房间均通水电,配有卫生间,房屋两侧有2个手扶楼梯,配有一台电梯,楼顶空间充裕加盖顶棚方便日常生活。    桑植县澧源镇长征路居委会纪二组的一整栋房产,共9层。房屋产权证号:桑房权证澧源镇字第714001651号,总建筑面积为3367.41㎡,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土地产权证号:桑集用(2013)第264号,购买人仅限本集体组织成员且无宅基地的情况,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相关手续需要购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做详细了解。本房产目前约有18户租户,明细如下:

上一条:武冈市武冈大道(原汽配厂集资房)住宅用途房

下一条:武冈市武冈大道(原汽配厂集资房)住宅用途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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