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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中段的房地产

起拍价:

¥1162.4807万

将于3月1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恩施市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金增春:手机:1319721104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816.376万

保证金:

¥15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1162.4807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3438.2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位于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中段的房地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鄂2801执恢283号之一房屋所有权证咸丰县房权证高乐镇字第2011099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咸国用(2011)第0090号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2日标的所有人周某某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出让是否已腾空须向法院确认租赁情况须向法院确认落户情况须向法院确认经营情况须向法院确认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恩施市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3438.22平方米(其中证载建筑面积3384.32㎡,临时建筑面积53.9㎡)公摊总面积不详腾退、交付情况须向法院确认房屋建成年份2008年装修情况买受人须实地确认房屋户型买受人须实地确认房屋楼层第1-12层/总12层房屋朝向买受人须实地确认周边配套买受人须实地确认特别提醒1、所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本条所指税费指税务部门过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印花税、个税、土地出让金等。被执行人所欠物业费、维修基金、工本费、过户所产生的交通费等过户后为了实际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2、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本次拍卖不含活动财产。评估价值18163760元

变卖须知

恩施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3月19日10时至2022年5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机构名称:恩施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变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意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本变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5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变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买人(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解冻退回。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重要提示:变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变卖价全款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变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3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恩施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市支行营业部,账号:6228402417176395466),并在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恩施市人民法院签署《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所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本条所指税费指税务部门过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印花税、个税、土地出让金等。被执行人所欠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气、工本费、过户所产生的交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4001017187
举报监督电话:0718-841299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此须知在“淘宝网”上发布。恩施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

变卖公告

恩施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3月19日10时至2022年5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位于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中段的房地产,建筑总面积:3438.22㎡(其中证载建筑面积3384.32㎡,临时建筑面积53.9㎡),市场价值18163760元,变卖价格11624807元,保证金1500000元,加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 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变卖结束前(节假日除外)统一接受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1017187)。

四、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意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所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本条所指税费指税务部门过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印花税、个税、土地出让金等。被执行人所欠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气、工本费、过户所产生的交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八、竞买人(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解冻退回。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3月18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标的物全款,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变卖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变卖流程(变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全款自动转入恩施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恩施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市支行营业部,账号:6228402417176395466),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重要提示:变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变卖价的全款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全款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变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格全款,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变卖全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1017187
监督电话: 0718-841299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恩施市人民法院
网址: http://sifa.taobao.com/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恩施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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