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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弥城镇人民路41-7号房屋

起拍价:

¥298.3万

将于3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弥渡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桓警官:电话:0872-816820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48.98905万

保证金:

¥3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298.3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644.0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名称:弥渡县弥城镇人民路41-7号房屋;专有建筑面积:644.01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438.09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11.12平方米;用途:住宅;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装修状况:简装;总层数:4层;所在楼层:第1-4层;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朝向:东西向;功能布局:十九室三厅一厨两卫;房屋竣工时间:2003年10月01日;登记时间:2018年4月19日。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云南省弥渡县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3月9日10时至2022年5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大理弥渡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2/04,户名:云南省弥渡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变卖竞买涉讼财产,在竞买开始前向云南省弥渡县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变卖方式:本次网络司法变卖周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2983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后三个工作日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年5月15日前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变卖预缴款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弥渡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弥渡支行,账号:53050110279500000071),并携带相关材料(凭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原件)到云南省弥渡县人民法院[地址:弥渡县彩云路南段 (建宁花园对面)]签署《网上变卖成交确认书》、领取变卖款收款收据,并于签署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在变卖款项交付法院后15日内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变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悔拍的,保证金全额没收,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变卖人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2—816823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872—8168203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云南省弥渡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关于弥渡县弥城镇人民路41-7号房屋的变卖公告    云南省弥渡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3月9日10时至2022年5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弥渡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2/04 ,户名:云南省弥渡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1、变卖标的物概述:弥渡县弥城镇人民路41-7号房屋;专有建筑面积:644.01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438.09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11.12平方米;用途:住宅;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装修状况:简装;总层数:4层;所在楼层:第1-4层;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朝向:东西向;功能布局:十九室三厅一厨两卫;房屋竣工时间:2003年10月01日;登记时间:2018年4月19日。
2、本标的物采取变卖方式进行处置,起拍价:2983000元(贰佰玖拾捌万叁仟元整),保证金:300000元(叁拾万元整),增价幅度:5000元(伍仟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变卖。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有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有意者请事先联系法院执行局(桓警官:0872-8168203),也可自行至标的物所在地看样。    

四、变卖时间:2022年3月9日10时至2022年5月8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变卖法院有权确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变卖,如本院变更变卖时间的,将在弥渡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五、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仅供参考。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特别提醒,
1、有意者请亲自在变卖前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不动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
2、其他可能存在的物管、水、电、有线电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处理。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2022年5月1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弥渡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弥渡支行 ,账号:5305 0110 2795 0000  0071,结清余款后方可提取竞拍物。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弥城镇彩云路南段)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注:请用电脑查看《公告》《须知》以及变卖物情况,手机客户端可能会出现所发布内容显示不完整。
咨询电话:0872—8168203(联系人:桓警官)
监督电话:0872—8168239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弥渡县彩云路南段(建宁花园对面)                            云南省弥渡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标的详情

名称:弥渡县弥城镇人民路41-7号房屋;专有建筑面积:644.01平方米,独用土地面积:438.09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11.12平方米;用途:住宅;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装修状况:简装;总层数:4层;所在楼层:第1-4层;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朝向:东西向;功能布局:十九室三厅一厨两卫;房屋竣工时间:2003年10月01日;登记时间: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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