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阴县文星镇江东中路北侧临街房屋
将于2月1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湘阴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标的物名称位于湖南省湘阴县文星镇江东中路北侧临街房屋执行案号(2021)湘0624执1620号标的物情况说明
1、标的物所在地湖南省湘阴县文星镇江东中路北侧临街
2、标的物产权证号湘房权证文星镇字第029338号
3、房屋用途住宅
4、建筑面积160.82平方米
5、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6、所在楼层?空间布局实际象位于第3层;
7、是否共有?无
8、有无抵押情况有
9、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已查封,本院有处置权
10、过户情况请竞买人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11、欠费情况以实际产生为准12、是否腾空?有无钥匙?否(协助腾空)、无13、.标的过户相关税费情况买卖双方的税费以实际产生的为主。14、1.有无租赁?--15、.有无优先购买权?无16、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17、特别事项说明1、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为准,如与实际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拍卖物的物业费交纳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咨询,并由买受人实际承担。3、拍卖成交后,湘阴县人民法院仅负责出具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文书,后续具体办证、交费等事宜由买受人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规定及具体要求自行跟进办理。4、本院的司法拍卖,除本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和
联系电话外,未委托任何中介或其他机构。为避免您有可能产生超出实际交易的支出,请勿通过中介或其他机构参与竞拍。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1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本院已将本次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给湖南华运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除公告中发布的辅助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外,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其他中介冒用均违法。任何其他中介机构隐瞒法拍事实,与其客户签订的中介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为避免产生超出正常司法拍卖的支出,竞买人请勿通过中介或者其他机构参与竞拍。
湘阴县人民法院关于湖南省湘阴县文星镇江东中路北侧临街房屋的变买须知湘阴县人民法院将2022年2月14日10时至2022年4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湘阴县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湘阴县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f.taobao.com/0730/03)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前开始前向处置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有委托需求的,请委托人、受托人双方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授权手续。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的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买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进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7日内缴纳本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及竞买标的,账户如下:户名: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岳阳湘阴支行账号:4300 1690 0660 5912 3456-011682并在尾款支付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湘阴县人民法院(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新世纪大道)签署《拍卖成功确认书》。有关拍卖标的物(过户资料)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领取材料的具体时间请向承办法官确认。)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预缴款在本院设定的保证金数额内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变卖成交后需买受人自行前去提取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因拆装、运输、仓储、装卸、检验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部门,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竞买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撤回变卖、变卖结束前中止或暂缓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湖南华运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5074079796
举报监督电话:0730-2265723承办法官:舒法官 15974357555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新世纪大道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湘阴县人民法院 2022年1月27日
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湘阴县人民法院关于湖南省湘阴县文星镇江东中路北侧临街房屋的变卖公告湘阴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14日10时至2022年4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机构名称:湘阴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湖南省湘阴县文星镇江东中路北侧临街(房产证号为:湘房权证文星镇字第029338号,国土证号为:湘国用2007第007268709号);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60.82平方米;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拍卖物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评估价:498381.00元,变卖价:338898.40元,变卖预缴款:338898.40元,保证金:33890.00元,增价幅度:1694.00元。(保证金仅作为买受人竞买成功后悔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数额,如需取得竞买资格,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特别提醒:
1、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为准,如与实际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物的物业费交纳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咨询,并由买受人实际承担。
3、拍卖成交后,湘阴县人民法院仅负责出具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文书,后续具体办证、交费等事宜由买受人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规定及具体要求自行跟进办理。
4、本院的司法拍卖,除本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外,未委托任何中介或其他机构。为避免您有可能产生超出实际交易的支出,请勿通过中介或其他机构参与竞拍。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即变卖结束。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338898.40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变卖标的法院已委托湖南华运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请拨打电话15074079796(刘女士)进行咨询或预约。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五、本次变卖仅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位处置该房产;变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网站或平台了解的公告信息本院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次变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淘宝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在淘宝网相应标的物展示页面点击“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并按提示缴纳保证金是报名参与此次变卖的唯一方式,请勿将保证金转账至本院银行账户,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所涉及的过户费、罚款及违章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变卖须知》及淘宝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变卖流程(变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7日内缴纳本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及竞买标的,账户如下:户名: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岳阳湘阴支行账号:4300 1690 0660 5912 3456-011682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变卖款余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买受人悔拍的,公告中公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要提示:变卖标的变卖预缴金额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时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未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络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湖南华运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5074079796
举报监督电话:0730-2265723承办法官:舒法官 15974357555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新世纪大道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湘阴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30/03)”、“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网址:www.rmfysszc.gov.cn) ”上查询。 湘阴县人民法院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