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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名下位于潢川县城关镇内环路71号房屋一处(变卖)

起拍价:

¥38万

将于2月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潢川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03766362658:手机:1352600320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9.45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3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0.6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豫高法[2018]190号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1、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处理。
2、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3、恶意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2日10时至2022年4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李小永名下位于潢川县城关镇内环路71号房屋一套,所在楼层5层,面积130.62平方米。起拍价:38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2月2日起至2022年4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在上述时间段内,电话或短信(短信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需要看样拍品名称;短信不做任何咨询、答复)联系看样法院,由法院统一安排看样时间,非工作时间不予接待。是否安排看样,视标的物实际情况而定。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4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5日内付清,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潢川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潢川支行 账号:257272011411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76-636262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376-6362658。淘宝拍卖会客服热线:400-822-2870   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 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2日10时至2022年4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李小永名下位于潢川县城关镇内环路71号房屋一套,所在楼层5层,面积130.62平方米。 起拍价:38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调解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2月2日起至2022年4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在上述时间段内,电话或短信(短信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需要看样拍品名称;短信不做任何咨询、答复)联系看样法院,由法院统一安排看样时间,非工作时间不予接待。是否安排看样,视标的物实际情况而定。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2、 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应过户不能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4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5日内付清,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潢川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潢川支行 账号:257272011411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76-636262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376-6362635。 淘宝拍卖会客服热线:400-822-2870       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8日

标的详情

李某名下房屋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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