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城市三合路9-7号楼1单元6层建筑面积:115.01平方米的房屋
将于2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拍品名称吉林省白城市三合路9-7号楼1单元6层西户,华威小区·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拍品所有人第三人孙博·使用性质10住宅·拍品现状;,不动产登记证号:B20110331078,建筑面积:115.01平方米,该房屋位于6楼,该房屋所在楼栋共7层,无电梯。·所在地白城市·权利限制情况被法院查封·拟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注意事项:·1、此次拍卖仅涉及房屋本身,不包含装修;现在房屋内有人居住,房屋交付时可能需要强制迁出。·2、限购情况:竞买人应清楚知晓相关政策中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并确认其具备本次拍卖竞买人资格;如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导致所竞拍到的房产不能办理网上签约、房屋登记及过户手续的,买受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3、税费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由买受人负担。·
4、物业情况:不详,是否欠缴物业费、供暖费等相关费用情况不详。
拍卖须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2月10日10时起至2022年2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431/02户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2月9日10时前(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2年2月21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东岭南街支行,账号:22050131400000000033),并在2022年3月8日9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长春市合肥路280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并接收拍卖标的。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领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如可办理过户),逾期不领取(及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八、大额保证金怎么付请参考以下网站:(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fayuanbangzhu.php?path=fayuan2#q
4)。或者请客户直接拨打淘宝客服电话,客服会引导付款。司法拍卖客服电话: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31-88559815。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公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10日10时至2022年2月1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431/02,户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吉林省白城市三合路9-7号楼1单元6层西户,华威小区,不动产登记证号:B20110331078,建筑面积:115.01平方米的房屋一套。(标的物详情详见标的物详情表)起拍价:313269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月24日起至2022年2月10日16时止接受咨询(日期为建立当天至一个月以后的少一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络拍卖人员联系。(此标的无组织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2月21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东岭南街支行,账号:220501314000 000 000 3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431-88559815(刘法官) 法院
监督电话:0431-8855981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长春市合肥路2803号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2年1月24日
· 拍品名称 吉林省白城市三合路9-7号楼1单元6层西户,华威小区·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拍品所有人 第三人孙博· 使用性质 10住宅· 拍品现状;,不动产登记证号:B20110331078,建筑面积:115.01平方米,该房屋位于6楼,该房屋所在楼栋共7层,无电梯。· 所在地 白城市· 权利限制情况 被法院查封· 拟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 注意事项:· 1、此次拍卖仅涉及房屋本身,不包含装修;现在房屋内有人居住,房屋交付时可能需要强制迁出。· 2、限购情况:竞买人应清楚知晓相关政策中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并确认其具备本次拍卖竞买人资格;如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导致所竞拍到的房产不能办理网上签约、房屋登记及过户手续的,买受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3、税费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由买受人负担。· 4、物业情况:不详,是否欠缴物业费、供暖费等相关费用情况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