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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东明山脚三区6巷3号坐北朝南的房地产

起拍价:

¥113.3304万

将于1月2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电话1:13553398244电话2:400-828466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02.3756万

保证金:

¥22.666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113.3304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713.6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2021-1027-龙湖法院-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东明山脚三区6巷2号坐北朝南(送法院).doc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25日10时至2022年3月2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4/04,户名: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对位于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东明山脚三区6巷3号坐北朝南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房地证字第C6956940号;建筑面积713.66平方米,天面盖楼建筑面积9.11平方米)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做了客观、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在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变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房地产、车辆类: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办证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办证涉及的一切费用。土地类:根据《关于闲置土地处置的实施意见》(中土函[2014]591号)的规定,司法裁定变卖的土地,买受人需在协助执行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

五、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的全款金额,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变卖余款,变卖余款应于变卖成交后七日内通过银行转帐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汕头衡山支行,账号:441057010400024680000004857),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粤0507执796号案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3352738434上(短信不作回复)。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要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六、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标的物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房地产类: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产权证原件若未取得,则由买受人自行登报作废,费用自理。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31号。本院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0754-88887224。
网址:http://www.stcourts.gov.cn/。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25日10时至2022年3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4/04,户名: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东明山脚三区6巷3号坐北朝南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房地证字第C6956940号;建筑面积713.66平方米,天面盖楼建筑面积9.11平方米)。变卖价:1133304元,保证金226660元,增价幅度:5666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买受。如参与买受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变卖开始前向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买受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变卖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参与变卖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联系人:许小姐咨询电话:13352738434看样时间:2022年1月21日,请提前三天预约看样。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告知联系人。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者在60天的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有意竞买者可以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为止)。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交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的全款金额,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特别说明:
1、经过现场勘察,上述房产有人居住使用。房产如需强制清退,移交时间暂无法确定。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前往房产处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标的物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和风险(包括房产无法及时移交及清退的风险)。
2、上述房地产变卖成交后,因房地产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金等包括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对此,竞买人应自行向自然资源及税务等有关部门了解清楚。
3、上述房产涉及到的水电、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收视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的费用和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4、本次变卖标的物按现状变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本次变卖标的物具体面积以相关主管部门核定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及室内结构变化产生的风险。
6、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特别提醒:竞买前请详细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并请亲临现场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对上述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月21日前与本院联系;优先购买权人参加变卖的,应于2022年1月2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变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房地产享有优先购买权;与本次变卖财产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均可参加变卖,不参加变卖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的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变卖预交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的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交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额;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交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七日内全部交清。(户名: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汕头衡山支行,账号:441057010400024680000004857),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粤0507执796号案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3352738434上(短信不作回复),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通知买受人领取。

十、变卖余款应在变卖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变卖,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直接从其预交的变卖预交款中扣除,不足的,责令补交,拒绝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网络司法变卖投诉电话:0754-88887224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31号。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

标的详情

估价对象
1、名称及范围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东明山脚三区6巷3号 坐北向南 房地产,建筑面积为722.77㎡(已包括天面盖楼),权属人为翁汉廷。
2、权属状况根据粤房地证字第C6956940号《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载:权属人为翁汉廷,房屋所有权来源为2009年叠建,房屋用途为住宅,房屋所有权性质为私有。土地使用权来源为规划使用,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土地用途为住宅,图号为F-50-17-(63),使用权证号为潮集建(1998)字第0524161700214号。另,附记中记载:2009年办理房地产建筑层数等项目的变更登记。天面盖楼建筑面积9.11平方米。根据粤房地他项权证汕潮阳字第3000064551号《粤房地他项权证》(复印件)载,房地产他项权利人为汕头市珠池农村信用合作社,房地产权属人为翁汉廷,房地产权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6956940号,房屋坐落为潮阳区谷饶镇东明山脚三区6巷3号,他项权利范围为全部,他项权利种类为最高额抵押,债权数额为227万元,登记时间为2014年4月24日。上述房地产由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9日作出的(2021)粤0507执79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并于2021年9月18日以(2021)粤0507执796号《鉴定委托书》委托评估。
3、实物状况估价对象位于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东明山脚三区6巷3号,系一幢坐北向南、总层数为四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自建房,楼龄十余年,南临滴水巷,建筑面积为722.77㎡(已包括天面盖楼9.11㎡),所占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2㎡。其外墙面贴马赛克,配铝合金窗及不锈钢外罩,外观成新度一般。由现场勘查可知,估价对象室内首层层高约3.6m,二层以上层高约3.3m,天面盖楼层高约2.2m,室内楼地面铺地砖,楼面及天花板刷乳胶漆,局部贴砖,室内装修普通。    4、区位状况     谷饶镇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西北部,小北山南麓,处于"潮阳、普宁、揭阳"交界处。区域总面积70.29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6月,谷饶镇共辖5个社区、22个行政村。估价对象位于汕头市潮阳区S327省道与谷贵路交界的东北片区,区域内有谷贵路、S237省道等主要交通干道经过,周边有谷饶汽车站、潮阳区贵屿山力小学、东洋中学、华隆发商业广场等基础配套设施,周边自建房和家庭工业小作坊交杂,整体规划布局一般。摘录自广东昊华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粤瑞基房估字[2021]第102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上一条:址于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文光居委祥和苑第C1幢1205号房

下一条:位于四会市东城街道上元大道东发现美院14栋804号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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