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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珙泉镇三官路74号2幢(3-501)号住宅

起拍价:

¥17.549448万

将于1月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四川易槌讯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15775988296电话2:0831-824798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1.3383万

保证金:

¥1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17.54944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55.3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珙泉镇三官路74号2幢(3-501)号住宅拍卖依据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标的权证情况
1、法院裁判文书
2、房屋产权证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所有标的情况该拍卖标的物房屋建筑面积为55.32平方米,所在层第5层,总层数为6层,所在单元一梯两户,其户型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房屋用途为住宅用房,现为空置状态。1.限购情况:不限购;房屋产权证号:川(2018)珙县不动产产权第0000111号。2.税费负担情况: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3.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4.咨询、看样
联系电话:15775988296(微信同号)0831-8247981(易槌讯拍)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翠屏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7日10时至2022年3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翠屏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翠屏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831/10——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珙泉镇三官路74号2幢(3-501)号住宅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翠屏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翠屏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五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网络拍卖前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五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预缴款。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络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的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交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买成功后十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长江路支行,账号:2314505229026409390),并三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岷江新区翠微路77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一、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咨询、看样电话:0831-8247981、15775988296
举报监督电话:0831-232175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变卖公告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珙泉镇三官路74号2幢(3-501)号住宅的变卖公告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2年1月7日10时至2022年3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1/05,户名: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珙泉镇三官路74号2幢(3-501)号住宅(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评估价:313383元,起拍价:175494.48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开拍3日以前提交,资格经本院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标的物或办理交接手续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或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现已委托四川易槌讯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四川易槌讯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咨询、看样联系电话:0831-8247981,15775988296(微信同步)或关注“宜宾易槌法拍”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预约成功后请耐心等待通知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戴好口罩)。

四、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抵押权人本公告发布时间及拍卖时间,并将拍卖信息张贴于拍卖财产显眼处。

五、优先购买权人权利告知: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日内向我院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和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申请,经我院审查通过后输入淘宝拍卖平台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竞买人需特别注意的事项:
(一)、竞买人在具体参拍前,应当仔细阅读淘宝司法网拍平台的《参拍细则》、《竞拍服务协议》以及该项拍卖的《变卖公告》及《变卖须知》,应当自行查阅该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拍卖资料,了解拍卖标的物受让人的资格或条件、网络司法拍卖流程、拍卖保证金/变卖预缴款的交纳、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或变更、过户的相关条件、特别提示内容等拍卖相关事宜,并保证符合相应受让人资格或条件,在参拍前已办理完毕相应的竞拍手续。一旦参拍,均被视为竞买人对淘宝司法网拍平台的《参拍细则》、《竞拍服务协议》以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晓、予以认可并承诺无异议。
(二)、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认真咨询、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状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您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三)、在竞拍期间,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从事与其他竞买人相互串通、恶意压价等损害当事人或者其他竞买人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本院将取消其竞买人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于在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将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法院依据法定事由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的,拍卖保证金将按规定全数退还(不计利息);
(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准备。

七、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五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八、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的办理:各意向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开拍前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欠缴的物业费、水、电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

九、悔拍的处理方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通过系统自动划扣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用于充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明确拒绝或逾期未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本院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延期付款)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表示悔拍的,已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法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缴款时备注执行案号(2021)川1502执恢398号,(户名: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长江路支行,账号:2314505229026409390),并在付清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翠微路777号)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的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和变卖公告,变卖须知和变卖公告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为准。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831-8247981、1577598829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法院
监督电话:0831-2321752(本座机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物咨询)
联系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翠微路777号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2021年12月22日

标的详情

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上一条: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醇香路五号3幢3单元21号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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