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凤凰路【凤凰城商住楼】负一楼的38号车位
将于1月1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旺苍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王法官、姚先生:电话1:18080761326电话2:0839-4222111电话3:0839-4220973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名称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凤凰路“凤凰城商住楼”负一楼的38号车位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无产权证原件
3、无共有权人拍品现状租赁情况无占有情况空置有无钥匙无规划用途车位建筑面积16.165㎡标的情况及瑕疵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人对已知情况及瑕疵已经披露;对于未披露的瑕疵、或存在的其他不可控的风险或者在拍卖过程中标的发生的任何改变,由竞买人自行调查和了解;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或者竞买成功,就是视为接受标的所有瑕疵,不得以不知道拍卖标的任何情况提出反悔要求退还成交价款或主张其它权利。2.该标的无产权,法院不承诺办证,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无抵押2、无优先购买权人3、法院展示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提供的文件1、《拍卖成交确认书》2、《法院裁定书》
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变卖须知旺苍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12日10时至2022年3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旺苍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9/08)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旺苍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旺苍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2年1月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月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变卖全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全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图片不代表实物,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该标的无产权,法院不承诺办证,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
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旺苍县人民法院(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104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旺苍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旺苍欣隆支行,账号:6228402867159355764)。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联系人:执行法官 王法官 13881225002辅拍人员 姚先生 18080761326
监督电话:0839-422288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变卖公告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月12日10时至2022年3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9/08)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凤凰路“凤凰城商住楼”负一楼的车位:1.1号(14.6㎡)车位,起拍价:4.8万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500元。2.2号(14.16㎡)车位,起拍价:4.8万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500元。3.12号(11.22㎡)车位,起拍价:4万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500元。4.34号(14.5㎡)车位,起拍价:4.8万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500元。5.38号(16.165㎡)车位,起拍价:4.8万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上拍之日起到拍卖结束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前请先电话咨询,联系人:王法官 0839-4222111,姚先生 0839-4220973)
三、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变卖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竞买须知约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价款付清后,到本院相关部门领取裁判文书。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等,自行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院不负责办理产权过户工作。变卖标的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提供相关权证,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会相应延长。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具有优先购买权的当事人可在本公告发出后5日内到旺苍县人民法院办理登记,公示5日后未到旺苍县人民法院办理优先购买登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3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旺苍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旺苍欣隆支行,账号:6228402867159355764)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联系人:执行法官 王法官 13881225002辅拍人员 姚先生 18080761326
监督电话:0839-4222886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