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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区九郊乡新州国际新城二期6#楼建筑面积128.53平方米的房屋。

起拍价:

¥32.895968万

将于12月1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刘法官:电话:8855981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58.7428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32.89596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8.5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品名称九台区九郊乡新州国际新城二期6#楼·来源:司法裁定·拍品所有人第三人鲁娟·使用性质住宅·拍品现状产权证号:2010005659,丘地号:jt-102/1-11-新州36(103)建筑面积128.53平方米,该房屋位于1楼,该房屋所在楼栋共6层,无电梯。·所在地长春市绿园区·权利限制情况被法院查封·拟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注意事项:·1、此次拍卖仅涉及房屋本身,不包含装修;现在房屋内有人居住,房屋交付时可能需要强制迁出。·2、限购情况:竞买人应清楚知晓相关政策中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并确认其具备本次拍卖竞买人资格;如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导致所竞拍到的房产不能办理网上签约、房屋登记及过户手续的,买受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3、税费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由买受人负担。·
4、物业情况:不详,是否欠缴物业费、供暖费等相关费用情况不详。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2月11日10时至2022年2月10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且被委托人报名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日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5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东岭南街支行,账号:22050131400000000033),并在余款到帐后十五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长春市合肥路2803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变卖标的物(或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变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信息、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实施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31-8855981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31-88559815。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变卖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1日10时至2022年2月1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431/02,户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变卖标的: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九郊乡新州国际新城二期6#楼,产权证号:2010005659,丘地号:jt-102/1-11-新州36(103)建筑面积128.53平方米的房屋一套。(标的物详情详见标的物详情表)起拍价:328959.68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1月25日起至2022年2月10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络拍卖人员联系。(此标的无组织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系统中提示的【保证金】,仅用于: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不买,保证金将依法被罚没(在变卖中,保证金与报名取得竞买资格无关,用户必须交齐便变卖价全款才能成功报名、出价竞买)。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进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东岭南街支行,账号:220501314000 000 000 3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

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信息、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实施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431-88559815,监督电话:0431-88559815
联系地址:长春市经开区合肥路2803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标的详情

· 拍品名称 九台区九郊乡新州国际新城二期6#楼· 来源 :司法裁定· 拍品所有人 第三人鲁娟· 使用性质 住宅· 拍品现状 产权证号:2010005659,丘地号:jt-102/1-11-新州36(103)建筑面积128.53平方米,该房屋位于1楼,该房屋所在楼栋共6层,无电梯。· 所在地 长春市绿园区· 权利限制情况 被法院查封· 拟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 注意事项:· 1、此次拍卖仅涉及房屋本身,不包含装修;现在房屋内有人居住,房屋交付时可能需要强制迁出。· 2、限购情况:竞买人应清楚知晓相关政策中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并确认其具备本次拍卖竞买人资格;如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导致所竞拍到的房产不能办理网上签约、房屋登记及过户手续的,买受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3、税费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由买受人负担。· 4、物业情况:不详,是否欠缴物业费、供暖费等相关费用情况不详。

上一条: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17号宁安大厦23层2号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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