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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咸丰县沿河路3号的一套房产

起拍价:

¥28.757728万

将于12月1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咸丰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来拍 法服:电话1:18871803154电话2:400-157106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3.838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8.75772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7.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住宅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位于咸丰县沿河路3号的一套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鄂2826执1557号不动产权证号鄂(2017)咸丰县不动产证明第0003669号房产证号咸房权证高私字第4608号土地使用证咸国用(2016)第0890号标的所有人夏某某评估基准日期2021年9月6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用房土地用途出让是否已腾空未腾空租赁情况有租赁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人有优先竞买权人落户情况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经营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咸丰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抵押在恩施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丰支行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97.7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不详土地总面积不详房产年龄不详装修情况具体境况由买受人实地确认房屋户型两室两厅1厨一卫房屋所在楼层/最高层数3层/6层房屋朝向南北方向周边配套估价对象临近咸丰县第一中学、新城幼儿园。咸丰县图书馆、咸丰县全民健身中心、咸丰县会展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新城天街,皇城广场、美丽购物广场、大坝商业街等商业体。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价438380元费用总价以实际产生为准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实际产生为准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测绘费:实际产生为准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营业税:实际产生为准个人所得税:实际产生为准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竞买须知

咸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8日10时至2021年12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湖北省咸丰县高乐山镇前胜街83号老印刷厂。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来凤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咸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12月15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12月2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来拍法服”,交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咸丰县人民法院(咸丰县人民法院(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育英路2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5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咸丰县人民法院涉案资金往来账户   收款银行:湖北咸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82010000001591248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领取过户材料后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环节需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交付手续费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要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0718-6891851
联系地址:咸丰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杨警官   1872771194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 400-157-1060或登录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咸丰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竞拍公告

咸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8日10时至2021年12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咸丰县沿河路3号的一套房产。起拍价:287577.28元 ,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录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A、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包含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设施设备,图片仅供参考,已实地看样为准。B、标的物以现状拍卖。C、被执行人向本院反映,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税费、规费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D、房产在办理过户、移交时所涉及的税费、规费、物业费等一切费用。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在竞买时应将上述所有费用当作成本在竞价时予以综合考虑。E、拍卖标的物的面积以买受人在房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时房产登记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买受人不得以权证登记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误差而要求退款或找补金额。F、竞买人请亲自到实地看样,并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G、标的物如有土地征迁遗留问题(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H、本院负责标的物的交付,将出具过户裁定书,并向产权登记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双方按照相关法律依据,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1年12月15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优先购买权人(为现在的租户)。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咸丰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十

一、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12月2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咸丰县人民法院涉案资金往来账户   收款银行:湖北咸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82010000001591248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录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咸丰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杨警官   18727711942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咸丰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咸丰县高乐山镇二道河3幢1单元701号房地产

下一条:位于利川市白杨坝镇白杨坝村二组的一幢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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