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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北侧迎宾路西侧安达新世纪商住楼10#-2-101的车库

起拍价:

¥9.519912万

将于12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宁城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李法官:电话1:18547620717电话2:0476-427263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3.2221万

保证金:

¥1.9039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9.519912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18.6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赤峰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北侧迎宾路西侧安达新世纪商住楼10#-2-101的车库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赤峰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1、实际用途为车库租赁情况无钥匙有配套情况有权利限制情况被宁城县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法院裁定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拍卖被执行人赤峰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北侧迎宾路西侧安达新世纪商住楼10#-2-101的车库,建筑面积18.6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车库,总层数为6层、所在层数1层,朝向:北,建筑结构:混合结构,层高3.2米,外墙弹涂,碎石墙裙,入户门电动车库门,室内为水泥地面,内墙、顶棚水泥抹灰,房屋整体维护状况较好,房屋完损等级为完好房。过户事宜待定,风险自行承担。注:详见赤天意估价【2020】法字第010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2.权证编号情况:3.限购情况:无4.税费负担情况:办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等均不包含在拍卖的成交价中,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上述内容及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变卖须知

宁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9日10时至2022年2月7日10时(延时除外)在宁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476/12,户名:宁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拍卖被执行人赤峰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北侧迎宾路西侧安达新世纪商住楼10#-2-101的车库,建筑面积18.6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车库,总层数为6层、所在层数1层,朝向:北,建筑结构:混合结构,层高3.2米,外墙弹涂,碎石墙裙,入户门电动车库门,室内为水泥地面,内墙、顶棚水泥抹灰,房屋整体维护状况较好,房屋完损等级为完好房。过户事宜待定,风险自行承担。上述内容及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前向宁城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宁城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一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变卖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宁城县人民法院(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46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城县支行,账号:0525610104001122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者逾期支付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此款项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提供的过户材料后一个月内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款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以及当地限购政策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办理委托(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人等)的竞买人的必须在标的开拍一工作日前将委托手续交至法院,交接委托材料时本院会提供执行局盖印的交接单,如无交接单的视为未向法院提供委托手续,本院不予认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76-427263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李法官:18547620717/0476-427263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宁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变卖公告

宁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2月7日共60天期限内在宁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476/12,户名:宁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拍卖被执行人赤峰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北侧迎宾路西侧安达新世纪商住楼10#-2-101的车库,建筑面积18.6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车库,总层数为6层、所在层数1层,朝向:北,建筑结构:混合结构,层高3.2米,外墙弹涂,碎石墙裙,入户门电动车库门,室内为水泥地面,内墙、顶棚水泥抹灰,房屋整体维护状况较好,房屋完损等级为完好房。过户事宜待定,风险自行承担。上述内容及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起拍价:95199.12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由买受人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书面材料。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城县支行,账号:0525610104001122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需办理委托(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人等)的竞买人的必须在标的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将委托手续交至法院,交接委托材料时本院会提供执行局盖印的交接单,如无交接单的视为未向法院提供委托手续,本院不予认可。同时因系统限制暂不支持多人委托一人的情况,请竞买人注意。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76-427263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李法官:18547620717/0476-427263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46号                                                                                                                                                                                                                                                     宁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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