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泾洋村庞家坝组镇巴县商业中心1号楼3层301室
将于12月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万源市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四川助拍:电话1:18581538349电话2:028-85511018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标的物情况表标的物名称陕西省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泾洋村庞家坝组镇巴县商业中心1号楼3层301室标的物所有权人陕西**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现状权利来源司法拍卖不动产权证号陕(2017)镇巴县不动产权第0000116号权利限制情况有查封、有抵押建筑面积1250.37㎡规划用途商业服务房屋结构钢混使用权类型出让建筑年代2016年使用期限2013年9月10日起2053年9月9日止总层/所在层9/3情况说明简单装修,现状“心连心购物超市”空置(利用现状摘自评估报告,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相关税费、物业费及水电欠费自行查询了解,以实际情况为准。
竞买须知万源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5日10时至2021年12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18/06,户名:万源市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万源市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万源市人民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万源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12月11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万源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源市支行,账号:6228400957171237363),并在2021年12月16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万源市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太平镇东区客运站旁万源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对于动产标的,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10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双方依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标的咨询、看样电话:18581538349(四川助拍)、15882918118(曾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818-8622696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万源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拍卖公告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5日10时至2021年12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18/06,户名:万源市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陕西省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泾洋村庞家坝组镇巴县商业中心1号楼3层301室【不动产权证号:陕(2017)镇巴县不动产权第0000116号,建筑面积:1250.37平方米;用途:商业服务】,评估价:6351900元。起拍价:5081520元,保证金:260000元,增价幅度:2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限购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竞买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万源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万源市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万源市人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万源市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看样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日前(节假日除外),咨询看样联系电话:028-85511018、18581538349。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是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双方依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缴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万源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12月1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万源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源市支行,账号:6228400957171237363),转账请备注完整案号:(2021)川1781执637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
十三、如有多人共同购买,务必签订书面协议,并于开拍5日前,将相关协议,身份信息等资料提交本院。但淘宝司法拍卖网络报名只能以一人的名义报名。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标的咨询、看样电话:18581538349(四川助拍)、15882918118(曾法官)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0818-8622696(万源市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万源市人民法院
网址: http://sf.taobao.com/18/06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万源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