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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丰城镇城东村车田围(西源巷10号)一栋自建房

起拍价:

¥81.5万

将于12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新丰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廖法官:电话1:0751-6849223电话2:0751-684921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01.786364万

保证金:

¥8.1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81.5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525.3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新丰县丰城镇城东村车田围(西源巷10号)一栋自建房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粤0233执恢66号执行裁定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新府国用(2002)字第02330200497号标的所有人潘英校评估鉴定基准日2021年7月1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国有土地用途不详是否已腾空未腾空租赁情况不详过户情况不详经营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新丰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抵押权人:无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4、其他请填写。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525.33平方米装修情况见图片房屋户型12房9厅11卫房屋所在楼层1-7房屋总楼层7房屋朝向南周边配套该住宅附近有学校,方便读书,有公交车站、菜市场等配套设施,生活便利。其他介绍无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017863.6481元费用总价不详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不详印花税:不详交易费:不详测绘费:不详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不详2、卖方税费印花税:不详交易费:不详营业税:不详个人所得税:不详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不详)

变卖须知

广东省新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9日10时至2022年2月7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广东省新丰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新丰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http://sf.taobao.com/0751/04)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新丰县丰城镇城东村车田围一栋自建房。国有土地使用证:新府国用(2002)字第02330200497号总楼层7层,总建筑面积525.33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423.82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01.51平方米,单价1937.57元/平方米,评估总价为1017863.6481元。 

四、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过户产生的需要买受人承担的税费请买受人自行提前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过户产生的需要由标的所有人承担的税费不需要买受人承担。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新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新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815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付款后七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广东省新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广东省新丰县丰城街道新龙大道105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新丰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丰县支行,账号:44729001040016808,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请注明【执行案号:(2021)粤0233执恢66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1-84682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廖法官:0751-684922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新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变卖公告

新丰县人民法院关于变卖新丰县丰城镇城东村车田围一栋自建房公告广东省新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9日10时至2022年2月7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广东省新丰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新丰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http://sf.taobao.com/0751/04),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新丰县丰城镇城东村车田围一栋自建房。国有土地使用证:新府国用(2002)字第02330200497号总楼层7层,总建筑面积525.33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423.82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01.51平方米,单价1937.57元/平方米,评估总价为1017863.6481元。起拍价:¥815000元,变卖预缴款:¥815000元,保证金:¥81500元,增加幅度:¥8150元/次。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房管、国土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2、房地产过户的测量、办理产权证照及过户税费、所欠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过户产生的需要买受人承担的税费请买受人自行提前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过户产生的需要由标的所有人承担的税费不需要买受人承担。
3、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4、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2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新丰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丰县支行,账号:44729001040016808,填写缴款单时备注注明执行案号【(2021)粤0233执恢66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51-84682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1-6849218、684922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新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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