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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湖头镇美坂村上坂221号1-5层房产

起拍价:

¥47.2万

将于11月1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安溪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谢法官:电话1:15392261110电话2:0595-2322545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84.09万

保证金:

¥9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47.2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572.8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QF202011013许志刚名下的址在安溪县湖头镇美坂村16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司法拍卖估价.doc

变卖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1月11日10时起60日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安溪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属于该标的物所在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安溪县湖头镇美坂村的村民方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变卖期开始前7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在办理成交确认书前应提供其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相关户籍证明及所属村委会出具的竞买人属于该标的所在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相关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因不符合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不能取得拍卖物、不能过户、不能办理权属证书、撤销拍卖、不退保证金等不利后果)。特别说明和披露情况(拍卖有风险,竞拍需谨慎)。
1、此次变卖是以房产现状进行处置,该房产属于农村自建房,该房产属于农村自建房,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2、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权属登记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和权属登记的任何承诺,拍卖人不承担过户和权属登记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本变卖公告中,面积的表述均摘自安溪县三维测绘服务有限公司,如有误差,均以实际面积为准。
4、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房屋现状取得,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承担。交付管理使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支出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该农村自建房目前由被执行人父亲等家属居住管理。
6、若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只提供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及收据,不负责办理权属登记、过户等手续。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它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不必等到60日届满,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网络司法变卖结束(流拍)。
2、竞买人需要先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在线报名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搬运及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变卖成交后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期开始前七天与本院联系。

七、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期开始前7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在变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溪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安溪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3-56010104000358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5-2326011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0595-23225456      15392261110    安溪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变卖公告

安溪县人民法院关于变卖安溪县湖头镇美坂村上坂221号1-5层房产的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11日10时起60日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安溪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安溪县湖头镇美坂村上坂221号1-5层房产。该标的物位于安溪县湖头镇美坂村上坂,属于农村自建房,该幢房屋建筑总层数5层,为钢筋、彩板结构。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类型为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号:集用(2007)第417165号。经委托安溪县三维测绘服务有限公司测绘后,该标的物建筑面积572.84㎡(1层住宅建筑面积107.90㎡,2层住宅建筑面积121.75㎡,3层住宅建筑面积121.75㎡,4层住宅建筑面积70.37㎡,4层彩板建筑面积49.55㎡,5层彩板建筑面积101.52㎡),占地面积107.9㎡。外墙面为瓷砖贴面及水泥抹平,入户为铁门及卷帘门;室内为不锈钢门、铁门及木门;天棚为油漆粉刷、石膏板吊顶及塑料板吊顶;地板为石板材及地砖铺地,部分水泥扫平,内墙面为油漆粉刷及瓷砖铺面,铝合金玻璃窗(部分带防护栏)。楼梯为石板材踏步,不锈钢扶手。另第三层室内卫生间为塑料板吊顶,其余天棚未装修,部分未安装室内门。该房屋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目前由被执行人父亲等家属居住管理。区域内有学校、银行网点、便利店等生活配套设施(详情请仔细阅读评估报告)。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变卖价:472000元,变卖预缴款:472000元,保证金:90000 元,增价幅度:4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属于该标的物所在地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安溪县湖头镇美坂村的村民方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七天向安溪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安溪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不能取得拍卖物、不能过户、不能办理权属证书、撤销拍卖、不退保证金等不利后果)。特别说明和披露情况(拍卖有风险,竞拍需谨慎)。
1、此次拍卖是以房产现状进行处置,该房产属于农村自建房,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2、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权属登记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和权属登记的任何承诺,拍卖人不承担过户和权属登记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本变卖公告中,面积的表述均摘自安溪县三维测绘服务有限公司,如有误差,均以实际面积为准。
4、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房屋现状取得,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承担。交付管理使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支出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该农村自建房目前由被执行人父亲等家属居住管理。
6、若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只提供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及收据,不负责办理权属登记、过户等手续。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焱传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焱传法服联系电话:15392261110(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焱传法服统一安排)。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它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不必等到60日届满,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网络司法变卖结束(流拍)】。
2、竞买人需要先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在线报名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等拍卖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院不负责解决户口落户及学位问题。 

八、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期开始前7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期开始前七天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一、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95-23225456     15392261110
监督电话:0595-23260110 
联系地址: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网址: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安溪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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