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新华大街南五街坊运管宿舍2单元7#房屋(二连运管站家属楼2单元4楼东户)
将于11月2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拍辅机构:电话:0479-8100773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将在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络平台上(户名: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479/04)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拍卖时间详见拍卖公告)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详见评估报告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详见拍卖公告),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交款方式、交款时间详见拍卖公告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锡林浩特支行,账号:0528410104001843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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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权证申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自身原因不办理申办、过户手续,或与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不符而不能办理标的权证申办、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办理权证申办、过户时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能多道的契税、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营业税、欠费等)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以上税、费项目的说明仅供参考,拍卖人不确保税、费项目的全部列入。竞买人须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确认,并按相关部门规定的费用项目及收费标准支付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因网络、拍卖系统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非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且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79-810077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79-810077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20日10时至2021年11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络平台上(户名: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二连浩特市新华大街南五街坊运管宿舍2单元7#房屋(二连运管站家属楼2单元4楼东户)。详见评估报告。本案件执行所依据法律文书为:(2021)内25执恢31号。起拍价:210350元,保证金:10518元(竞买人如悔拍,将没收全部保证金),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咨询、看样、拍卖成交后流程、案件债权人注意事项及其他
1、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5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关于标的的咨询。
2、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看样者请在开始拍卖前两周内联系法院登记信息,由法院统一安排指定时间看样。
3、拍卖成交后的流程:
(1)竞得者于交款截止日(详见拍卖公告第十一条)前缴纳余款(买受人本人账户交入法院指定账号,汇款时备注:拍卖余款)并电话通知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0479-8100773;
(2)携带交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3)等待案件承办法官于拍卖成交付款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4)自行凭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过户手续。
4、案件被执行人、债权人注意事项:被执行人都楞,其其格的所有债权人(需在本院已立案执行)如愿意以本次拍卖保留价抵偿债务的,请于本次拍卖结束(流拍)后五日内向本院案件承办法官(电话0479-8100773)提交书面申请,如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抵偿权利。
5、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6、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的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计算,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取暖费欠费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关于税费、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所在楼房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7、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不动产登记等行政机关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如国土、房管、不动产登记等行政机关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国土、房管部门、不动产登记等行政机关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瑕疵说明:该不动产有抵押)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两个工作日内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1年12月6日24:00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锡林浩特支行,账号:0528410104001843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79-810077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79-810077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优先购买权无相关附件没有相关下载附件
(一)、估价对象界定估价对象为位于二连浩特市新华大街南五街坊运管宿舍2单元7#房屋(二连运管站家属楼2单元4楼东户)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122.91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
(二)、估价对象概况
1、实物状况描述:估价对象所在楼房共计4层,其所在层数为第4层,2000年建造,坐北朝南,砖混结构,外墙保温刷涂料,断桥铝窗,入户防盗门,步梯扶手为木质,砼踏步。该住宅楼共3个单元,设计为一梯两户,本套房屋位于2单元4楼东户,三室两厅一厨两卫,建筑面积为122.91平方米,室内装修状况为:内墙面抹灰刮白,地板砖地面,厨房贴瓷砖,木制工作台,扣板吊顶,卧室木制衣柜,水、电、暖、卫设施齐全。现为完好房屋,设计用途为住宅,现实际用途为住宅使用。
2、权益状况描述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估价对象房屋《二连运管站家属楼平面图》复印件,房屋坐落:新华街南五街坊运管站宿舍,建筑面积为122.91平方米,设计用途为住宅。委托人提供估价对象《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载,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使用者都愣,另据二连浩特不动产登记局《说明情况》,该《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载面积有误,经测量,分摊土地面积为30.73平方米。根据当地类似房地产实际交易状况,划拨用地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具体补缴的相关出让土地税费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故本次估价设定估价对象房屋分摊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的城镇住宅用地,未考虑土地使用权类型不同对房地产市场价值的影响。
3、区位状况描述估价对象坐落于二连浩特市新华大街南五街坊运管宿舍2单元7#房屋(二连运管站家属楼2单元4楼东户),该小区东临巷道,南临锡林街,西邻绿洲家园小区,北邻边防队小区。该区域内住宅型物业聚集度较高;附近有二连浩特市第二中学,宾馆、银行、邮电局等、公共配套设施较齐全,交通便捷,市场较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