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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幸福村部分土地使用权

起拍价:

¥3114.9万

将于10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四川省首尔迪拍卖有限公司:电话:400-892227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562.2万

保证金:

¥622.9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3114.9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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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112号评估报告.docx85号评估报告.docx217号评估报告.docx

竞买须知

详情见拍卖公告

竞拍公告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2021)川1112执85号(112号、217号)之二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8日10时至2021年10月29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户名: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3/12)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依据:(2020)川1112民初1025号民事判决书、(2020)川1112民初1031号民事判决书、(2020)川1112民初194号民事判决书 

二、拍卖标的物详细情况标的物名称土地使用权起拍价3114.9万元保证金622.9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标的物所在地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幸福村权利凭证五国用(2010)第2706号、五国用(2010)第2707号、五国用(2010)第2708号、五国用(2014)第1112号登记权利人四川星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地类用途五国用(2010)第2706号、2707号、2708号商住,五国用(2014)第1112号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五国用(2010)第2706号、2707号、2708号终止日期2050年1月/2080年1月,五国用(2014)第1112号终止日期2084年3月权证登记使用权面积五国用(2010)第2706号面积8081.20平方米,五国用(2010)第2707号面积 5624.30平方米,五国用(2010)第2708号面积5642.50平方米,五国用(2014)第1112号面积8355.74平方米优先购买权人无实际开发程度以现状为准特别说明四川星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依据与乐山市国土资源局五通桥区分局于2010年1月12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5111122010B00126)出让取得五国用(2010)第2706号、五国用(2010)第2707号、五国用(2010)第2708号权证登记载明土地使用权。根据四川星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乐山市国土资源局五通桥区分局于2018年5月14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调整补划协议》、2018年5月30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调整补划协议补充协议》、2021年3月24日签订的《置换地块交地通知书》及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五府(2018)48号文,上述合同宗地因规划调整西面2040.42平方米土地,扣除道路贡献面积283.90平方米后,等值置换到该宗地北面紧挨宗地以西1756.52平方米。上述合同、协议和政府批文对买受人(受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权证登记使用权面积风险责任由买受人(受让人)自行承担。人民法院概不承担。  

三、竞买人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相关条件和要求。因不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参加竞买的,本院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重新进行拍卖。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包含损失)。
(二)、竞买人参加竞买的,必须注册淘宝账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仍需通过实名认证);未注册的,应当委托其他实名注册人代为竞买。竞买人参加竞买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七日前向本院提交相关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如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居民身份证等)及如实填写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为有效。
(三)、本案当事人、拍卖标的物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主张优先权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七日前向本院提交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经本院确认后方取得优先权资格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对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本院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方才有效。

五、本次拍卖采用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次拍卖起拍价经评估(或询价或议价)后确定,相关报告及笔录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人认真查阅。

七、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调查,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相关情况在拍卖公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做了说明,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价前必须认真核查拍卖标的物,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详细咨询相关机构就拍卖标的物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政策风险(如限购、限贷等)和产生的税费负担(如增值税、所得税、契税等)及其权利行使可能存在的欠费补缴负担(如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电信、宽带网费用等),并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现场图,仅供竞买人参考。

八、本院负责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九、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并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参与竞买活动。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致使竞买人无法参加竞买活动,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冻结买受人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充抵成交价款。拍卖未成交的,冻结竞买人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余额)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清全部价款后七日内到本院签署确认拍卖成交的相关法律文书、开具拍卖成交价款收款凭据等。

十一、买受人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办理权证变更登记过程中依法应交纳的税费(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担;其余欠费补缴(如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电信、宽带网费用等)及风险责任(包含拍卖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及其它损失)由买受人负担,本院概不负责。

十二、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信息中提供确切地址,注册地址确认为相关法律文书邮寄送达地址;如需变更,应在拍卖结束前变更,并经本院确认方为有效。因送达地址不确切或变更地址未经本院确认,导致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包含风险和损失)。

十三、重要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本院将依法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和重新拍卖产生的费用的,本院有权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十四、本院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拍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公示。

十六、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1年10月13日起至2021年10月25日16时止接受咨询。由本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四川首尔迪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开展拍卖咨询、标的物相关情况咨询、组织看样等网拍辅助服务工作,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首尔迪拍卖”进行自助预约看房(样),或拨打咨询电话:400-892-2278了解更多拍卖详情。

十七、联系方式:1.涉及拍卖的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四川省首尔迪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892-2278  2.涉及竞买人注册、保证金交纳及其操作规则,请向淘宝网咨询:客服电话:400-822-28703.凡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纪行为,请如实及时举报。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833-33015984.本院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237号   

十八、本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乐山五通桥支行开户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账号:9558852306000253417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梧荫街,建筑面积为112.85平方米的住宅(产权证号YJ0001896、实际门牌号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梧荫街28号2幢3楼1号)

下一条: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58号A幢4层6号成套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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