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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军名下商住楼

起拍价:

¥504.7692万

将于11月1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宾川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洪警官:电话1:15187253199电话2:0872-731179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630.9615万

保证金:

¥3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504.7692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885.7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房地产评估报告.pdf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16日10时至2022年1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2/03,户名: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变卖竞买涉讼财产,在竞买开始前向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变卖方式:本次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5047692.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被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宾川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宾川支行 ,账号: 53050171733600000288 ),并在缴款成功后3日内(凭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原件)到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地址:云南省宾川县金牛镇仁和路49号)签署《网上变卖成交确认书》、领取变卖款收款收据,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全额没收,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签收法律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变卖人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2—731179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2-7311795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宾川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5日

变卖公告

变 卖 公 告      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16日10时至2022年1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2/03,户名: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宾川县金牛镇金牛路93号商铺房地产。    房产所有权人为李文军、杨文英,坐落于宾川县金牛镇金牛路93号,房屋所有权证为:云(2017)宾川县不动产权第0000738号,土地性质:国有。房屋建筑面积为885.76平方米。该房产根据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完善程度等鉴定价值为6309615.00元
(一)标的物现状    本标的物位于宾川县金牛镇金牛路93号房地产,该住房位于主城区,地理位置较好。周边环境较好,道路通达度较好,交通便利。区域内治安状况较好,商业繁华度较好。
(二)本标的物采取整体变卖方式进行处置,起拍价总价:¥5047692.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零肆万柒仟陆佰玖拾贰元)。 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变卖公告与变卖须知,如有问题或对标的权属有疑议自2021年10月16日起至2021年11月16日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事先与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洪警官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暂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下午3时。   

四、变卖方式:本次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竞买人需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财产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卖双方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宾川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宾川支行 ,账号: 53050171733600000288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法院咨询电话:0872-7311795(洪警官)15187253199   
举报监督电话:0872-7311795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宾川县金牛镇仁和路49号                                 宾川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5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 
1、坐落及区位状况。本标的物位于宾川县金牛镇金牛路93号,实际用途为商住楼,该住房位于主城区,地理位置较好。周边环境较好,道路通达度较好,交通便利。区域内治安状况较好,商业繁华度较好。
2、权益状况。房产所有权人为李文军、杨文英,坐落于宾川县金牛镇金牛路93号,房屋所有权证为:云(2017)宾川县不动产权第0000738号,土地性质:国有。房屋建筑面积为885.76平方米。该房产根据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完善程度等鉴定价值为6309615.00元。本套房产起拍价总价:¥6309615.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叁拾万零玖仟陆佰壹拾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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