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生态城南湖路华团南湖花园教师新村2栋502住宅用房
将于10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曾法官:电话:0855-7580932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处置类住宅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中方生态城南湖路华团南湖花园教师新村2栋502住宅用房(1、不动产权号:湘(2017)中方不动产权第0002129号;
2、面积:143.43㎡)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有房屋所有权证有土地使用权证无标的所有人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土地用途住宅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是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4、其他请填写。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共143.43平方米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不详装修情况简装房屋户型房屋楼层共7,位于5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周边环境、配套、交通等。其他介绍屋内配套、特殊事项等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573300元费用总价xxx元(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此项为税费及物管等其他费用的总和税费情况所有税费由买受人负担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竞买须知 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0日10:00时至2021年10月11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55/08,户名:天柱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4503-267892284.htm)。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自行了解当地拍卖标的物过户的相关问题,并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10月15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柱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06097642),并在2021年10月20日15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执行局经确认到帐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签署之日起20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初次登记的税、费等一切费用)依照法律规定,依法由买受人负担(双方自行协商除外)。
十四、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依照法律规定,依法由买受人负担(双方自行协商除外)。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如中止拍卖的,待中止事由消失后重新拍卖。
十七、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0855-7580932 曾法官 淘宝网咨询电话: 0571-8815819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10日10:00时至2021年10月11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55/08,户名:天柱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中方生态城南湖路华团南湖花园教师新村2栋502住宅用房(1、不动产权号:湘(2017)中方不动产权第0002129号;
2、面积:143.43㎡)。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起拍价:4590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17时止(双休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10月15日10:0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柱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623261058000609764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855-7580932(曾法官)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凤城镇金山路。 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