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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和盛镇和盛村三组182号北侧住宅楼703室

起拍价:

¥22.7849万

将于9月2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田法官:电话:0934-837127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8.4811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22.7849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52.0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位于宁县和盛镇和盛村三组和平庄园,在182号宅基地上修建的北侧住宅楼703室,建筑面积152.06平方米,评估价28.4811万元。住宅楼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宁县和盛镇和盛村三组,为宅基用地,基础设施达到“六通”。变卖标的房屋使用权人:被执行人邱和平。起拍价:22.7849万元。保证金:3万元,加价幅度:0.1万元。‍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1日10时起60日内在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的建筑面积以评估时测绘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屋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该拍卖标的物为房屋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属于宁县和盛镇和盛村三组宅基用地,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仅限于宁县和盛镇和盛村三组集体经济组织以内成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变卖成交后只能交付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四、标的物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只能办理标的物使用权移交手续,不具备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条件。移交房屋过程中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到使用权人处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不符合条件参加变买的,变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变买,不参加变买的请关注本次变买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络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应缴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可联系法院通过线下途径缴纳变卖预缴款参与报名,竞买人若有意向线下报名,请于变卖竞价前到法院办理。

七、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5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缴纳。(户名: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和谐广场支行。执行案款专户:账号:27271501040001330。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若通过线下途径报名缴纳的变卖预缴款,请联系法院办理退款手续,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本次变卖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经过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所交纳的变卖预缴款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买受人付清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接收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标的物交付过程中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该变卖的标的物不具备办理过户登记条件,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变卖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应如实向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34-837125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34-837125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变卖公告

宁县和盛镇和盛村三组182号北侧住宅楼703室使用权变卖公告(2号)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1日10时起60日内在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宁县和盛镇和盛村三组和平庄园,在182号宅基地上修建的北侧住宅楼703室,建筑面积152.06平方米,评估价28.4811万元。住宅楼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宁县和盛镇和盛村三组,为宅基用地,基础设施达到“六通”。变卖标的房屋使用权人:被执行人邱和平。     起拍价:22.7849万元。保证金:3万元,加价幅度:0.1万元。

二、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条件:竞买人仅限于宁县和盛镇和盛村三组集体经济组织以内成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参加竞买,且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特别提醒:该拍卖标的物为房屋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属于宁县和盛镇和盛村三组宅基用地,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仅限于宁县和盛镇和盛村三组集体经济组织以内成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变卖成交后只能交付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四、标的物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只能办理标的物使用权移交手续,不具备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条件。移交房屋过程中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到使用权人处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络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应缴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可联系法院通过线下途径缴纳变卖预缴款参与报名,竞买人若有意向线下报名,请于变卖竞价前到法院办理。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5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缴纳。(户名: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和谐广场支行。执行案款专户:账号:27271501040001330。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若通过线下途径报名缴纳的变卖预缴款,请联系法院办理退款手续,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参加变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34-837123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34-8371224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标的详情

位于宁县和盛镇和盛村三组和平庄园,在182号宅基地上修建的北侧住宅楼703室,建筑面积152.06平方米,评估价28.4811万元。住宅楼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宁县和盛镇和盛村三组,为宅基用地,基础设施达到“六通”。变卖标的房屋使用权人:被执行人邱和平。     起拍价:22.7849万元。保证金:3万元,加价幅度: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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