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城关镇红光街红河小区1#商住楼2层
将于9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赵法官:电话:0931-5222930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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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人民法院就本次网上拍卖(变卖)活动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城关镇红光街红河小区1#商住楼2层(建筑面积762.24㎡)的房屋。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9月3日11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9月9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榆中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中县支行,账号:27025101040014109),并在2020年7月9日10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兰州市榆中县人民法院(地址:甘肃省榆中县城关镇环城西路5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相关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上述按国家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买受人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温馨提示: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9日10时至2021年9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sf.taobao.com,户名: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对象为位于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城关镇红光街红河小区1#商住楼2层(建筑面积762.24㎡)的房屋,东至居民区、南至河道、西至居民区、北至红光街。拍卖对象为一整层,分两个单元,共4部电梯,目前正在空置,物业管理一般,小区内设有停车位,小区内有24小时保安,视频监控等。小提示:因该房产后期腾房交付存有较大难度,交付时间无法确定。
二、起拍价:1718393.6元,保证金:171839.36元,增加幅度:10000元。
三、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需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权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3.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日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看样请自行前往。 小提示:凡有意向参与竞买者,请务必电话咨询或者实地看样,若放弃咨询或者看样的竞买者,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后果须自行负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有购买意向者自行前往当地进行查看。
六、出价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两人报名方可竞拍,一人报名达到保留价即可成交。
八、注意事项: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该拍卖房产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开始前亲临现场看样,并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拖欠一切费用等状况,未看样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之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和未知瑕疵,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司法拍卖的房地产一般不设限购,本拍卖标的是否存在被地方政策性购房限制、能否办理过户登记等一切相关手续,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自行向房地产所在地产权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咨询了解,未了解相关事项造成一切后果,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税费承担: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执行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参拍人员: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款缴纳: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以冲抵价款。拍卖余款在2021年9月1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榆中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中县支行,账号:2702510104001410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提醒事项: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赵法官 :0931-5222930。注: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每个竞买人的合法权益,特告知以下事项:
1、已在公告中告知的内容,不再作详尽解释;
2、对不属于人民法院拍卖范围的问题不作解答,可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榆中县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931—530790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及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赵法官0931-5222930。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二O二一年八十九日
拍卖对象为位于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城关镇红光街红河小区1#商住楼2层(建筑面积762.24㎡)的房屋,东至居民区、南至河道、西至居民区、北至红光街。拍卖对象为一整层,分两个单元,共4部电梯,目前正在空置,物业管理一般,小区内设有停车位,小区内有24小时保安,视频监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