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应城市城南路10号龙祥公寓B栋三单元702室房产及室内电器物品
将于8月3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沈女士:电话1:17355097466电话2:0550-7039110电话3:0550-7315863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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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皖1181执162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docx
拍卖须知 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08月31日10时至2021年09月0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1年08月27日10时前向天长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长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不少于1.3万元)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需提前联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长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000563251810300000026),并在缴纳余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含复印件2份)及相关身份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广陵路与二凤南路交交汇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50-3213532(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0550-7331701(天长市人民法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
咨询电话:17355097466,18712021880;联系人: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沈女士、天长法院刘法官。 天长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湖北省应城市城南路10号龙祥公寓B栋三单元702室房产及室内电器物品拍卖公告 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8月31日10时至2021年09月0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长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湖北省应城市城南路10号龙祥公寓B栋三单元702室房产及室内电器物品:[房权证号:应城市房权证城中字第00050883号,建筑面积为:49.85㎡]。 特别提醒: 1、该房产由湖北省应城市广厦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现因该公司不能完整提供不动产权籍调查所需相关资料导致该项目暂不能办理不动产落宗手续,该房产暂不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何时可以办理暂未知(即买受后暂不能办理过户)。 2、该房钥匙已收至我院处。 3、如买受人买受后将来该房产具备办理转移登记条件,买受人可凭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因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可能产生费用均由房产买受人负担。 房地产权证登记状况(详见附件
1) 整体起拍价:12.85074万元,保证金:1.3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8月27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1年08月27日10时前向天长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相关过户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不少于1.3万元),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长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00056325181030000002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
咨询电话:17355097466,18712021880;联系人: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沈女士、天长法院刘法官。 拍卖
监督电话:0550-3213532(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0550-7331701(天长市人民法院)。 本院
联系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广陵路与二凤南路交交汇处天长市人民法院;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同步发布。 天长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1 房产登记状况一栏表 房屋所有权人 李 * * 房屋所有权证号 应城市房权证城中字第00050883号 房屋坐落 湖北省应城市城南路10号龙祥公寓B栋三单元702室 层次/总层次 7/7 楼号或幢号 10号 建筑面积(㎡) 49.85 房屋用途 住宅 建筑结构 混合 建成年代 2002年 土地登记一览表 土地使用权人 李 * * 土地使用权证号 - 土地权属性质 - 地类用途 - 土地面积(㎡) - 土地终止 使用年限 - 位置及开发程度 本次拍卖标的物位于湖北省应城市城南路10号龙祥公寓B栋三单元7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