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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南岳区鑫盛路171号105室、203室房屋(含室内物品、家具)

起拍价:

¥510万

将于8月1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衡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廖法官:手机:1862747020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682.2636万

保证金:

¥5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510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16.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4日10:00--2021年10月14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衡山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衡山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4/09),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衡阳市南岳区鑫盛路171号105室、203室房屋(含室内物品、家具),不动产权证号: 湘(2016)南岳不动产权第0000042号,不动产权证号: 湘(2016)南岳不动产权第0000044号,房屋总楼层7层,标的所在层数为第1,2层,建筑面积:816.3平方米。标的物基本调查情况表标的物具体情况请实地看样咨询了解标的名称衡阳市南岳区鑫盛路171号105室203室房屋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湘0423执恢108号产权登记号房产证编号: 0000042,0000044标的所有人杨锋                  抵押权利人:湖南衡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现状规划用途住宅  商服  以证件规划为准房产登记时间2004年5月26日 房屋使用情况空置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816.3平方米房屋楼层标的位于第1,2层室内物品、家具茶台、桌椅、床、沙发、摆设物品等周边情况位于鑫盛路,距离南岳区政法约1.7公里,距南岳收费站约5公里,距万寿大鼎风景区约1.5公里。有南岳2路,南岳3路等多路公交车经过该区域。附近有童真实验小学,南岳完小,并有南岳昌鑫协和苑小区,旺和轩等楼盘,居民素质较高,治安状态良好,人文环境较好。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衡山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衡山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7月1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08月0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大额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余款请在成交日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执行案号(2021)湘0423执恢108号,衡阳市南岳区鑫盛路171号105室203室房屋尾款}(户名: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湖南衡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账号:8201 1200 0000 0322 8500 0027 7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34-580985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15807349722蒋先生18627470208廖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衡阳市衡山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变卖公告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4日10:00--2021年10月14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衡山县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法院账户名:衡山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4/09),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衡阳市南岳区鑫盛路171号105室、203室房屋(含室内物品、家具),不动产权证号: 湘(2016)南岳不动产权第0000042号,不动产权证号: 湘(2016)南岳不动产权第0000044号,房屋总楼层7层,标的所在层数为1,2层,建筑面积:816.3平方米。标的物基本调查情况表标的物具体情况请实地看样咨询了解标的名称衡阳市南岳区鑫盛路171号105室203室房屋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湘0423执恢108号产权登记号房产证编号: 0000042,0000044标的所有人杨锋              抵押权利人:湖南衡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现状规划用途住宅  商服  以证件规划为准房产登记时间2004年5月26日 房屋使用情况空置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816.3平方米房屋楼层标的位于第1,2层室内物品、家具茶台、桌椅、床、沙发、摆设物品等周边情况位于鑫盛路,距离南岳区政法约1.7公里,距南岳收费站约5公里,距万寿大鼎风景区约1.5公里。有南岳2路,南岳3路等多路公交车经过该区域。附近有童真实验小学,南岳完小,并有南岳昌鑫协和苑小区,旺和轩等楼盘,居民素质较高,治安状态良好,人文环境较好。评估价:682.2636万元拍卖价:510万元         保证金:50万元         加价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方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报名,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应当与其代理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未交纳保险金的,不得参加竞买。
4、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照差额部分交纳。
5、本次变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淘宝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在淘宝网相应标的物展示页面点击“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并按提示缴纳保证金是报名参与此次变卖的唯一方式,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变卖竞价程序不少二十四小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低于加价幅度的出价无效。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变卖成交。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程序开始前一日止接受电话咨询,变卖标的展示看样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 。标的现场查看须提前申请预约,看样集中地点:衡山县人民法院

七、特别提示
1、变卖成交,买受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7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办理变卖标的物交割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变卖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2、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权属转移登记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3、变卖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税费由各自承担。   4、因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权属转移登记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迟延完成过户,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时间不作承诺,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各自承担。 5、变卖成交后,变卖标的物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有权机关确认的变卖标的物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6、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规划、房产、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等部门,对变卖标的物的属性、权属转移登记的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或需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7、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及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变卖前仔细审阅变卖标的物资料,亲临展示现场,实地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八、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金额作为应交纳的保证金。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竞买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拍卖人(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结束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二、变卖余款请在成交日后七个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请注明执行案号与事由:执行案号(2021)湘0423执恢108号,衡阳市南岳区鑫盛路171号105室203室房屋尾款}(户名: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湖南衡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账号:8201 1200 0000 0322 8500 0027 79)。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以本院公告的余款缴入截止时间为准),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司法变卖因变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金额相对较大。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http://www.rmfysszc.gov.cn/helpcenter.html#entered_10,

十六、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竞买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七、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竞买须知》。
监督电话:0734-8355065
联系电话:15807349722蒋先生18627470208廖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网址: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衡阳市衡山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标的详情

位于鑫盛路,距离南岳区政法约1.7公里,距南岳收费站约5公里,距万寿大鼎风景区约1.5公里。有南岳2路,南岳3路等多路公交车经过该区域。附近有童真实验小学,南岳完小,并有南岳昌鑫协和苑小区,旺和轩等楼盘,居民素质较高,治安状态良好,人文环境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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