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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彭某名下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银都小区房产二处

起拍价:

¥221.3万

将于8月1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潢川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潘法官:电话1:13663760138电话2:0376-636265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21.3万

保证金:

¥2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21.3万

单价:

¥1.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12.5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豫高法[2018]190号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1、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处理。
2、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3、恶意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潢川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8月15日10时起至2021年8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潢川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网址:http://sf.taobao .com,户名: 潢川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2021年8月19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潢川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潢川县支行,账号:6232638000103992890),并在交纳拍卖成交价余款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潢川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6-636262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376-6362653。                                                                              潢川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竞拍公告

拍 卖 公 告潢川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5日10时至2021年8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潢川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潢川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潢川县城关镇东关街弋阳路银都小区2#楼(潢城房私字第23470)、(潢城房私字第23467)二处房产(关于拍卖房产是否抵押,是否被其他法院查封,请各竞买人在拍卖前到相关部门询问。如出现以上情况导致无法过户等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15日10时(工作时间)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去看样,法院无统一安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承担:
1、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潢川县城关镇东关街弋阳路银都小区2#楼(潢城房私字第23470)、(潢城房私字第23467)二处房产成交价不含税费,成交后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程序自行询问其他相关部门。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8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8月 1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潢川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潢川支行,账号:6232638000103992890)。十

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案件标的情况咨询0376-6362653网络拍卖程序咨询0376-6362653(工作日上午9:00-11:30)
监督电话:0376--6362623
联系地址:潢川县人民法院                         潢川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标的详情

相关附件:

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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