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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河口镇和谐花园住宅楼8单元202室

起拍价:

¥16.6624万

将于8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凤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杨法官:电话:0917-480621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0.828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6.6624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评估报告.pdf

竞买须知

凤县人民法院拍卖须知     凤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9日10时至2021年8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凤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凤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917/1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凤县河口镇和谐花园住宅楼8单元202室。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向我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我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担保物权人、质押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缴纳尾款,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凤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    账号:2635010104000573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县支行营业部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折冲本案债务以及与拍卖相关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车辆违章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17-480590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0917-4806217(杨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凤县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七月七日

竞拍公告

凤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凤县河口镇和谐花园住宅楼8单元202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凤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9日10时至2021年8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凤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宝鸡市凤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917/13——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凤县河口镇和谐花园住宅楼8单元202室。    评估价:208280元;起拍价:166624元;    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1年7月7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电话:0917-4806217(节假日休息)。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房屋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车辆违章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五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担保物权人、质押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凤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    账号:2635010104000573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县支行营业部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17-480590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0917-4806217(杨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凤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标的详情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执行案号(202
1)陕0330执5号标的物名称凤县河口镇和谐花园住宅楼8单元202室情况说明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宝鸡市凤县河口镇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无产权证,未办理不动产登记。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有钥匙,如需看房请与办案人联系,联系人:杨法官(0917-4806217)4.查封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本院有处置权限。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
联系电话等)无租赁。
相关附件:

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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