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花园小区二期3号楼3单元301室
将于8月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1、现状:此次拍卖的一套房屋位于黑龙江省嫩江镇临江街一委四组花园小区二期3号楼301室,面积148.35平方米。
竞买须知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日10时至2021年8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北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1、现状:此次拍卖的一套房屋位于黑龙江省嫩江镇临江街一委四组花园小区二期3号楼301室,面积148.35平方米。
2、起拍价:此次拍卖的一套房屋位于黑龙江省嫩江镇临江街一委四组花园小区二期3号楼301室,起拍价445050.00元,保证金5万元,增加幅度2000.00元。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7月16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1年6月28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上述拍卖房屋产权登记在案外人刘朝阳名下(实际为被执行人刘通所有),该房屋为住宅用途。该住宅如果尚欠供热费用需买受人或以物抵债接收人先行垫付后,从房屋总价款中扣除。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7月28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8月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北安市人民法院案件往来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安北岗支行,账号:091305742921952833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是损失、灭失等后果。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于法官0456—6421674、13124567654 北安市人民法院2021年7月16日
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黑龙江省嫩江镇临江街一委四组花园小区二期3号楼301室二拍公告 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日10时至2021年8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北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现状:此次拍卖的一套房屋位于黑龙江省嫩江镇临江街一委四组花园小区二期3号楼301室,面积148.35平方米。
2、起拍价:此次拍卖的一套房屋位于黑龙江省嫩江镇临江街一委四组花园小区二期3号楼301室,起拍价445050.00元,保证金5万元,增加幅度2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执行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和近亲属不得参与竞拍。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7月16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1年7月30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上述拍卖房屋产权登记在案外人刘朝阳名下(实际为被执行人刘通所有),该房屋为住宅用途。该住宅如果尚欠供热费用需买受人或以物抵债接收人先行垫付后,从房屋总价款中扣除。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接收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8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8月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北安市人民法院案件往来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安北岗支行,账号:091305742921952833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知。
咨询电话:于法官0456—6421674、13124567654 北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6日
1、现状:此次拍卖的一套房屋位于黑龙江省嫩江镇临江街一委四组花园小区二期3号楼301室,面积148.3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