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苍梧县梨埠镇新胜街52-5号房屋
将于8月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广西莲塘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电话1:19976306117电话2:0774-7290803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广西苍梧县梨埠镇新胜街52-5号房屋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桂0423执恢3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不动产权证号苍房权证梨埠字第23000051111号;土地证号:苍国用(2013)第113063号标的所有人聂春芳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是否腾空否租赁情况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有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1、拍卖对象:广西苍梧县梨埠镇新胜街52-5号房屋【房产证号:苍房权证梨埠字第23000051111号;土地证号:苍国用(2013)第113063号】,建筑总层数4层半,土地使用面积:52㎡,建筑面积317.2㎡,整排房屋内部已全部打通,楼梯建在52-1号和52-6号房屋内,本栋房屋未建有楼梯。其他具体信息请自行了解或调阅上传的标的物图片及其他资料,以本标的实物现状为准。2、该拍卖标的物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办理产权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应补缴、欠缴的其他税款,以及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承担。3、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等情况,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迟延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
4、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人民法院竞 买 须 知 蒙山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8月3日10:00至2021年8月4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4/06,户名:蒙山县人民法院。)对广西苍梧县梨埠镇新胜街52-5号房屋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蒙山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蒙山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成交价余款】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交纳,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标的物所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交纳或网上银行APP转账,也可在线下通过银行柜台转账传统支付方式支付(开户银行:广西蒙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案件子账户户名:(2021)桂0423执恢37号,案件子账户账号:423612010107656298-102195,缴款时请备注拍卖标的物或缴款后及时告知本案承办法官(0774-6283430)。
十一、【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产权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应补缴、欠缴的其他税款,以及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4-6286628(蒙山县人民法院监察室)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买人咨询。
咨询电话:0774-7290803/19976306117。
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蒙山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8月5日10:00至2021年8月6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4/06,户名:蒙山县人民法院。)对广西苍梧县梨埠镇新胜街52-5号房屋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详情:广西苍梧县梨埠镇新胜街52-5号房屋【房产证号:苍房权证梨埠字第23000051111号;土地证号:苍国用(2013)第113063号】,建筑总层数4层半,土地使用面积:52㎡,建筑面积317.2㎡,整排房屋内部已全部打通,楼梯建在52-1号和52-6号房屋内,本栋房屋未建有楼梯。其他具体信息请自行了解或调阅上传的标的物图片及其他资料,以本标的实物现状为准。
二、竞价时间及起拍价: 本标的物拟进行二次网上拍卖。第一次拍卖于2021年8月5日10:00至2021年8月6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1年8月23日10:00至2021年8月24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广西蒙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重新公告。第一次起拍价:634400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第二次起拍价:510000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淘宝网开设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蒙山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蒙山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说明:如未办理网拍授权委托手续而参与竞拍成交的,自行承担二次过户或交付等后果)。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0774-7290803/19976306117),第一次看样时间定于2021年7月26日9:00-12:00,如第一次拍卖流拍的定于2021年8月16日9:00-12:00安排第二次看样,看样请提前与本院联系,其他时间不再安排看样。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情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其他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八、款项交付: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交纳,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标的物所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交纳或网上银行APP转账,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开户银行:广西蒙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案件子账户户名:(2021)桂0423执恢37号,案件子账户账号:423612010107656298-102195),缴款时请备注拍卖标的物或缴款后及时告知本案承办法官(0774-628343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如需贷款请咨询对应相关金融机构:
1、中国银行梧州分行,贷款服务
咨询电话:19172134118黄经理、15278004527张经理。
2、广西蒙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服务咨询电话:18077449060黄经理。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咨询电话:0774-7290803/19976306117 联系人:广西莲塘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广西蒙山县人民法院 蒙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