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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盘锦市盘山县沙岭镇沙岭村一处房产

起拍价:

¥57.638万

将于8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盘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荣先生:电话1:15842720427电话2:0427-383196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82.34万

保证金:

¥6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57.638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361.1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评估报告-盘山县沙岭镇一处房产.pdf

竞买须知

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8月09日10时至2021年08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427/02;户名:盘山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必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竞买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参拍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执行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文字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权利负担。 

八、买受人付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在15个工作日内到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核实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及时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淘宝网司法拍卖技术咨询:400-822-2870拍卖辅助机构:辽宁金信拍卖行有限公司咨询看样电话:0427-3831966/15842720427 荣先生
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全季酒店二楼
监督电话:0427-2907510 /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联系地址:辽宁省盘山县太平镇府前大街(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竞拍公告

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8月09日10时至2021年08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427/02;户名:盘山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位于盘锦市盘山县沙岭镇沙岭村一处房产,建筑面积361.1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房字第01390号。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其他信息详见《评估报告》。评估价:823400元,起拍价:576380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辽宁金信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辽宁金信拍卖行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

五、公告中所展示的视频、照片以及文字等介绍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欠费及办理权证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认为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相关人员,请于2021年08月06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本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本次拍卖规定的保留价予以抵债的,应于本次拍卖流拍后次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申请抵债,并于次日将差价款全额缴至本院,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十

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应在规定时间内(起拍价200万以内为10天,200万-1000万为20天,1000万以上为30天,拍卖结束当天开始计算)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盘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山县支行,账号:921003010019646688,行号:403232200784】,请买受人交余款时备注“拍卖款及拍卖标的名称”,并电话告知拍卖辅助机构。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淘宝网司法拍卖技术咨询:400-822-2870拍卖辅助机构:辽宁金信拍卖行有限公司咨询看样电话:0427-3831966 /15842720427荣先生
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全季酒店二楼
监督电话:0427-2907510 /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联系地址:辽宁省盘山县太平镇府前大街(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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