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赞皇县赞皇镇南关大街路东房产一处
将于7月1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李法官:电话:0311-80672812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2.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特别提醒: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助咨询电话。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14日10时至2021年7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311/07),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石家庄市赞皇县赞皇镇南关大街路东房产一处建筑总面积:253.04平方米(住宅222㎡、仓储15.52㎡、仓储15.52㎡)评估价:629900元起拍价:566910元保证金:50000元竞价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3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院不安排看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示:
1、估价结果不包括估价对象室内家具家电等动产。 2、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要求的,请竞买人自行询问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登记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并进行实地看样,未咨询且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费用由买受人(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或竞买人)承担。上述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等一切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7月13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7月20日17时前缴入我院指定账户(户名:元氏县人民法院;账号:5033100104002618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氏县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债权人等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311-80672812 李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311- 8067271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网拍司辅机构: 17743895505 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特别提醒: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助咨询电话。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7月14日10时至2021年7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311/07),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石家庄市赞皇县赞皇镇南关大街路东房产一处建筑总面积:253.04平方米(住宅222㎡、仓储15.52㎡、仓储15.52㎡)评估价:629900元起拍价:566910元保证金:50000元竞价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3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院不安排看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示:
1、估价结果不包括估价对象室内家具家电等动产。 2、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要求的,请竞买人自行询问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登记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并进行实地看样,未咨询且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费用由买受人(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或竞买人)承担。上述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等一切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7月13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7月20日17时前缴入我院指定账户(户名:元氏县人民法院;账号:5033100104002618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氏县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债权人等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311-80672812 李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311- 8067271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网拍司辅机构: 17743895505 石家庄市元氏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