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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河滨西苑小区H7号

起拍价:

¥245.64万

将于7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周宁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刘法官:电话:0593-562706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07.05万

保证金:

¥2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45.64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541.2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对象
(一)拍卖对象财产范围拍卖对象的财产范围为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饰装修)、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拍卖对象基本状况拍卖对象坐落于周宁县狮城镇河滨西路46号西苑小区H7号(现门牌河滨西路106号)整体房地产(含土地上新增建筑物),拍卖对象为整体房地产;所在楼幢为混合结构,建筑物为条状布局;总层数证载7层、新增2层;总建筑面积666.63㎡(其中证载建筑面积为541.22㎡,新增部分建筑面积为125.41㎡);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土地分摊使用权面积75.0㎡;规划用途及实际用途均为住宅,权属人为肖**。
(三)土地基本状况
1、四至:东至自墙;南至自墙;西至与肖方坤共墙;北至自墙。
2、土地使用权类型及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
3、规划条件:拍卖对象已建成并通过了规划验收。
4、开发程度:2010年已开发完成并投入使用。
(四)建筑物基本状况结表1拍卖对象建筑物基本状况说明表项目名称基本状况说明建筑结构、质式混合结构,条状建筑物设施设备不带电梯,水电、消防等设施齐全建成时间及成新率建成于2010年,按直线法测算成新率为78%使用及维护状况目前自住,使用正常,维护状况良好外观建筑物外观一般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666.63㎡(其中证载建筑面积为541.22㎡,新增部分建筑面积为125.41㎡)。层高(m)1层4.05米,2层3.3米,3-4层3.05米,5-9层2.95米楼幢位置位于沿街位置,楼幢位置一般朝向建筑物南北条状布局总楼层楼幢总层数证载7层,新增2层公共部位装修建筑物外墙瓷砖贴面室内二次装修部位地面墙面天棚备注楼梯间瓷砖水泥漆水泥漆不锈钢扶手、栏杆2-9层室内瓷砖墙纸水泥漆装饰门1层室内瓷砖瓷砖铝塑板卷帘门、玻璃门其他铝合金窗;水、电、通信、网络等配套设施齐全。
(五)权属登记情况结表2权属登记摘录表房地产权登记信息(独幢、层、套、间房屋)不动产单元号350925100034GB00179F00010001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肖**房屋坐落周宁县狮城镇河滨西苑小区H7独用土地面积75.0㎡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自建房所在层数/总层数1-7/7房屋结构混合结构不动产权证书号周房权证狮城字第3841号/周国用(2008)第407号建筑面积541.22㎡四至东至自墙;南至自墙;西至与肖方坤共墙;北至自墙。

竞买须知

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07月24日10时至2021年07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德市周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宁德市周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07月30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周宁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福建省周宁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账号:906161001001000000664300002540),并在2021年07月30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人民法院(地址:宁德市周宁县狮城镇龙潭街5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3-562820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93-5627066  刘法官 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竞拍公告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周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7月24日10时至2021年07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周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周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河滨西苑小区H7号(现门牌河滨西路106号)的房产,建筑面积541.22平方米。设计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竞价时间及起拍价本标的物拟进行第一次网上拍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周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起拍价: 245.64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周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周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1年07月05日至2021年07月06日上班时间内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过户过程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基于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执行裁定书后10日内向本院提交垫付税费的发票至本院申报退税,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其他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由此而造成的无法过户与拍卖人无涉。。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福建省周宁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户名:周宁县人民法院;账号:90616100100100000066430000254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该标的物仅1-7层有产权登记(评估价值为296.59万元),8-9层部分无产权(评估价值为10.46万元),成交后只办理有产权部分过户登记。尚未清场,介意者慎拍! 
咨询电话:0593-5627066,监督电话 0593-5628202,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地址:周宁县人民法院  
网址:http://ndzy.chinacourt.org                  详细信息可在周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f.taobao.com户名:周宁县人民法院)上查询。 周宁县人民法院2021年06月23日

标的详情

拍卖对象
(一)拍卖对象财产范围拍卖对象的财产范围为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饰装修)、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拍卖对象基本状况拍卖对象坐落于周宁县狮城镇河滨西路46号西苑小区H7号(现门牌河滨西路106号)整体房地产(含土地上新增建筑物),拍卖对象为整体房地产;所在楼幢为混合结构,建筑物为条状布局;总层数证载7层、新增2层;总建筑面积666.63㎡(其中证载建筑面积为541.22㎡,新增部分建筑面积为125.41㎡);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土地分摊使用权面积75.0㎡;规划用途及实际用途均为住宅,权属人为肖**。
(三)土地基本状况
1、四至:东至自墙;南至自墙;西至与肖方坤共墙;北至自墙。
2、土地使用权类型及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
3、规划条件:拍卖对象已建成并通过了规划验收。
4、开发程度:2010年已开发完成并投入使用。
(四)建筑物基本状况结表1  拍卖对象建筑物基本状况说明表项目名称基本状况说明建筑结构、质式混合结构,条状建筑物设施设备不带电梯,水电、消防等设施齐全建成时间及成新率建成于2010年,按直线法测算成新率为78%使用及维护状况目前自住,使用正常,维护状况良好外观建筑物外观一般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666.63㎡(其中证载建筑面积为541.22㎡,新增部分建筑面积为125.41㎡)。层高(m)1层4.05米,2层3.3米,3-4层3.05米,5-9层2.95米楼幢位置位于沿街位置,楼幢位置一般朝向建筑物南北条状布局总楼层楼幢总层数证载7层,新增2层公共部位装修建筑物外墙瓷砖贴面室内二次装修部位地面墙面天棚备注楼梯间瓷砖水泥漆水泥漆不锈钢扶手、栏杆2-9层室内瓷砖墙纸水泥漆装饰门1层室内瓷砖瓷砖铝塑板卷帘门、玻璃门其他铝合金窗;水、电、通信、网络等配套设施齐全。
(五)权属登记情况结表2  权属登记摘录表

上一条:福鼎市桐城鼎融广场1栋1梯2301室

下一条:建省周宁县狮城镇中兴商贸1号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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