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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铜鼓县排埠集镇原罐头厂管理人员宿舍1单元401号住房

起拍价:

¥12.5万

将于6月2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铜鼓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法官:电话:0795-871667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2.5万

保证金:

¥1.2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2.5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9.6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介绍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位于铜鼓县排埠集镇原罐头厂管理人员宿舍1单元401号住房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房产证拍品现状房地产性质住宅租赁情况无权利限制情况法院已查封、无抵押、未腾空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张国辉名下位于铜鼓县排埠集镇原罐头厂管理人员宿舍1单元401号住房,房屋结构:砖混,房屋总层数为:四层,本房屋位于第4层,建筑面积:109.6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赣铜房权证私字第2006428号。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及实际为准。

竞买须知

竞 买 须 知网 络 司 法 拍 卖 须 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6月21日10时至2021年6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铜鼓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5/10,户名:铜鼓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6月20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25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25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6月27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铜鼓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西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账号:1581691080000210950399,并在2021年7月2日17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与出让方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缴纳的部分,应由出让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可凭相关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税费。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0795-8716679 ;
监督电话:0795-8716659 ;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竞拍公告

重 要 提 示该标的物需缴纳保证金12500元,建议您使用网银付款,推荐:农行、工行、建行、邮储等。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2.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 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包括房屋面积、周边配套、交通、学区等标的物详细情况,以法院实地告知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 4. 如果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悔拍,法院将不予退还保证金,且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                 竞 买 公 告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铜鼓县排埠集镇原罐头厂管理人员宿舍1单元401号住房(第一次拍卖)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6月21日10时至2021年6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铜鼓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5/10;户名:铜鼓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张国辉名下位于铜鼓县排埠集镇原罐头厂管理人员宿舍1单元401号住房,房屋结构:砖混,房屋总层数为:4层,本房屋位于第4层,建筑面积:109.6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赣铜房权证私字第2006428号。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及实际为准。起拍价:1250000元,保证金:12500元,增价幅度:125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联系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与出让方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缴纳的部分,应由出让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可凭相关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税费。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6月20日17时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6月27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铜鼓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西铜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账号:158169108000021095039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特别约定:因法院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拍卖行为,有别于一般的社会交易行为,如因情况特殊,本院可依职权予以撤销已成交的拍卖,撤销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金、拍卖款退回竞买人。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同意本约定。 
咨询电话:0795-8716679 ;
监督电话:0795-8716659 ;
联系地址:铜鼓县永宁镇城北路145号;网    址: https://sf.taobao.com/0795/10;       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上一条: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永丰街道黄浦名流2号楼1单元1604室的房屋

下一条:位于铜鼓县排埠集镇原罐头厂管理人员宿舍2单元401号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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