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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起拍价:

¥240万

将于5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西藏那曲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拉巴次仁 、卓拉:电话1:13308991032电话2:0896-382269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40万

保证金:

¥2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40万

单价:

¥1.8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5.8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买须知



一、起拍价:2400000.00元,保证金:24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退还原支付账号。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购买。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本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拉萨市色尼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和人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4、第1、2、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咨询、展示看样方式:自行看样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不少于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或成交后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费和费用(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或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实际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水、电、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产权人变更或过户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完成的,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房产相关户口迁移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如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而无法提供税费等票据的,可能导致一时无法过户。

七、特别提醒:
1、拍卖保留价为双方当事人议价最终结果;
2、经了解,该房屋以及所在的小区所有房屋前两年才开始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原因不详,现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因贷款在那曲市农业银行抵押,待还清贷款买受人自行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责任自负。请竞买人自行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拉萨市城关区西城安居苑3区7排25号房产的情况,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对该拟竞拍的标的物已了解,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责任。
4、该房屋有抵押贷款,在拍卖后需先行支付银行贷款;后买受人自行去办理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竞买人需在开拍前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认是否符合竞买条件。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悔拍后保证金的处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我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标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色尼支行账户户名: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账号:62284038770067258602.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3.  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变卖预缴款、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本次拍卖事宜已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当事人未送达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拍公告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人法院关于被执行人康尼玛名下位于拉萨市城关区西城安居苑3区7排25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12日10时至2021年5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西藏那曲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6/04?)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拉萨市城关区西城安居苑3区7排25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拉房权证字第0007578号;房屋建筑面积:135.88平方米;房屋结构:砖混结构;房屋总层数:2层;规划用途:住宅。本次拍卖标的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物品及其他债权债务。起拍价:2400000.00元,保证金:24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退还原支付账号。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购买。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本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拉萨市色尼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和人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4、第1、2、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咨询、展示看样方式:自行看样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不少于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或成交后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费和费用(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或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实际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水、电、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产权人变更或过户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完成的,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房产相关户口迁移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如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而无法提供税费等票据的,可能导致一时无法过户。

七、特别提醒:
1、拍卖保留价为双方当事人议价最终结果;
2、经了解,该房屋以及所在的小区所有房屋前两年才开始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原因不详,现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因贷款在那曲市农业银行抵押,待还清贷款买受人自行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责任自负。请竞买人自行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拉萨市城关区西城安居苑3区7排25号房产的情况,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对该拟竞拍的标的物已了解,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责任。
4、该房屋有抵押贷款,在拍卖后需先行支付银行贷款;后买受人自行去办理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竞买人需在开拍前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认是否符合竞买条件。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悔拍后保证金的处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我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标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后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色尼支行账户户名: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账号:62284038770067258602.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3.  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变卖预缴款、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本次拍卖事宜已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当事人未送达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5348967220、13659580005、1330899103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标的详情

房屋位于拉萨市城关区西城安居苑3区7排25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拉房权证字第0007578号;房屋建筑面积:135.88平方米;房屋结构:砖混结构;房屋总层数:2层;规划用途:住宅。本次拍卖标的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物品及其他债权债务。        注:经了解,该房屋以及所在的小区所有房屋前两年才开始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原因不详,现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因贷款在那曲市农业银行抵押,待还清贷款买受人自行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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