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乌鲁木齐拍卖房 > 乌鲁木齐拍卖房 >乌鲁木齐市水西沟镇南山大峡谷沙沟居民点房产

乌鲁木齐市水西沟镇南山大峡谷沙沟居民点房产

起拍价:

¥93.1万

将于5月3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乌什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18997865785:电话1:18997865785电话2:0997-5323570电话3:0997-533002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93.1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93.1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41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中新评报字【2021】028号评估报告)标的名称乌鲁木齐市水西沟镇南山大峡谷沙沟居民点房产法律依据(2021)新2927执178号执行裁定书权利限制情况查封乌什县人民法院查封钥匙一把税费买受人全部承担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面积(㎡)用途结构412住宅用地砖混所在层/总层数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房权证号1/1划拨ws20130000112特殊说明
(1)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
(2)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3)本次拍卖包括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4)如有欠费和其他隐性瑕疵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过户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等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支付。

竞买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乌什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于七日内将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乌什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乌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户号:857010012010103033188),并在三十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乌什县人民法院执行庭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交付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乌什县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997-53235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97-5330025淘宝网客服热线:4008222870,0571-88158198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 乌什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5月31日上午11时至2021年6月1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位于乌鲁木齐市水西沟镇南山大峡谷沙沟居民点房地产,面积为412㎡,结构为砖混,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房权证号为:房权字第WS20130000112号。评估价:93.1万元;起拍价:93.1万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有意者请联系法院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土地出让金、税费及其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所有费用及其他隐性瑕疵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以交接时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7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乌什县人民法院,收款账号:857010012010103033188;开户行:乌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行号:402891700011),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什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十

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66.1605664.a214xv7.1.1153c405zaBw3K&path=sf-hc-right-content5#q1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法院
举报监督电话:0997-5330025
咨询电话:艾力法官 18997865785 乌什县人民法院2021年4月30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中新评报字【2021】028号评估报告)

上一条:北屯市田园路73号北辰花园11栋1单元502室

下一条:昭苏县乌孙路69-1号鹿御豪庭11栋3单元502室房产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