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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西吉路东侧李玉龙商住楼、地上附着物及国有建设用地

起拍价:

¥258万

将于3月2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李禹扬:电话:0953-509505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67.9722万

保证金:

¥25.8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58万

单价:

¥0.9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294.3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情况
(一)估价对象范围本次估价范围:红寺堡区西吉路东侧李玉龙商住楼、地上附着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估价对象区位状况
1、位置状况估价对象位于红寺堡区西吉路东侧李玉龙商住楼。
2、交通状况估价对象区域内有罗山路、文化街通过,附近有公交车辆途径此地段,停车方便程度较好,无特殊交通管制。
3、外部配套设施状况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基础设施完备,现已达到通供水、排水、供电、通路、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市政基础设施条件。估价对象区域有中国石油、红寺堡东关清真寺、德胜城市·花园、晋江幼儿园,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
4、环境状况:估价对象所在区域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较好,无空气、水、噪声、辐射、固体废弃物等污染。
(三)估价对象实物状况1、土地实物状况估价对象位于红寺堡区罗山路东侧、加油站北侧,东至扬黄路、西至中国石油加油站、南至院落、北至文化街。目前宗地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威胁。目前宗地红线外达到“七通”(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气)及宗地红线内达到五通一平(即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信及场地平整)的开发程度。2、建筑物实物状况序号结构总层数/所在层设计用途建造年代(年)建筑面积(㎡)装修及现状使用1混合2/1-2成套住宅2004294.39进户门安装地弹玻璃推拉门,塑钢窗户,朝向面北,室内地面铺地砖,内墙面刷乳胶漆,外置楼梯。估价对象结构稳定,主体无明显沉降现象,室内设施水、电、通讯等设施齐全,维护较好。2砖彩1/1附属用房2017250.18进户门安装防盗门,室内地面铺地砖,内墙面刷乳胶漆,屋顶为彩钢顶,塑钢窗。3钢结构1/1附属用房2017684.0进户门安装双开门,室内地面为防滑地坪,建筑外墙为彩钢夹棉保温板材墙体,1.5米以下为混凝土砖砌墙体,塑钢窗,轻钢屋架,彩钢顶棚。4砖混1/1附属用房201735.5进户门安装铁门,室内地面铺地砖,内墙面贴壁纸。
(四)估价对象权益状况⑴土地权益状况依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估价对象《红寺堡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土地状况记载: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为1789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终止日期为2031-07-02。⑵房屋权益状况依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红寺堡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记载:估价对象位于红寺堡区西吉路东侧李玉龙商住楼,建筑面积为294.39平方米,总层数为2层,所在层数为1-2层,规划用途为成套住宅,房屋所有权人为王继春,建成年代2004年。

竞买须知

竞  买  须  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3月26日10时至3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品实物状况:
1、土地实物状况拍卖物位于红寺堡区罗山路东侧、加油站北侧,东至扬黄路、西至中国石油加油站、南至院落、北至文化街。目前宗地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威胁。目前宗地红线外达到“七通”(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气)及宗地红线内达到五通一平(即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信及场地平整)的开发程度。
2、建筑物实物状况序号结构总层数/所在层设计用途建造年代(年)建筑面积(㎡)装修及现状使用1混合2/1-2成套住宅2004294.39进户门安装地弹玻璃推拉门,塑钢窗户,朝向面北,室内地面铺地砖,内墙面刷乳胶漆,外置楼梯。估价对象结构稳定,主体无明显沉降现象,室内设施水、电、通讯等设施齐全,维护较好。2砖彩1/1附属用房2017250.18进户门安装防盗门,室内地面铺地砖,内墙面刷乳胶漆,屋顶为彩钢顶,塑钢窗。3钢结构1/1附属用房2017684.0进户门安装双开门,室内地面为防滑地坪,建筑外墙为彩钢夹棉保温板材墙体,1.5米以下为混凝土砖砌墙体,塑钢窗,轻钢屋架,彩钢顶棚。4砖混1/1附属用房201735.5进户门安装铁门,室内地面铺地砖,内墙面贴壁纸。
3、估价对象权益状况⑴土地权益状况依据《红寺堡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土地状况记载: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为1789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终止日期为2031-07-02。⑵房屋权益状况依据《红寺堡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记载:估价对象位于红寺堡区西吉路东侧李玉龙商住楼,建筑面积为294.39平方米,总层数为2层,所在层数为1-2层,规划用途为成套住宅,房屋所有权人为王继春,建成年代2004年。拍卖对象所有权人为王继春,有租赁、抵押等其他他项权利。拍卖对象本院未扣押不动产登记证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转移登记的相关风险。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房屋过户所需交纳的税费,须先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其余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缴纳完毕后十天内凭卖方税费凭证,至本院办理税费退还手续。2、拍卖成交后房屋所欠水电物业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了解该房屋欠缴水电物业等情况。3、拍卖成交后的次日起十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项。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物外观、质量问题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物外观、质量问题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证照等相关手续。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及人员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工作时间)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3月1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自行了解房屋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相关问题,并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证照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证照手续及办理产生的费用按主管部门规定为准,拍卖人不作办理标的物证照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理证照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4月6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红寺堡支行,帐号:29-376001040005070),并于付款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原件)到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进行竞买)竞买人悔拍后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就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如办理证照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如中止拍卖的,待中止事由消失后重新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53-2756553  1815232555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53-5098050  18152325553。

竞拍公告

拍 卖 公 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关于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西吉路东侧李玉龙商住楼、地上附着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法院将于2021年3月26日10时至2021年3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西吉路东侧李玉龙商住楼、地上附着物及国有建设用地评估价3679722元,起拍价:2580000元,保证金:258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当时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看样

三、特别说明拍卖对象所有权人为王继春,有租赁、抵押等其他他项权利。拍卖对象本院未扣押不动产登记证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转移登记的相关风险。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房屋过户所需交纳的税费,须先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其余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缴纳完毕后十天内凭卖方税费凭证,至本院办理税费退还手续。
2、拍卖成交后房屋所欠水电物业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了解该房屋欠缴水电物业等情况。
3、拍卖成交后的次日起十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项。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物外观、质量问题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标的物以实物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六、注意事项:在拍卖前请详读《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0953--2756553 18152325553(李法官)
联系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拍卖信息可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查询。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标的详情

标  的  物  情  况   
(一)估价对象范围    本次估价范围:红寺堡区西吉路东侧李玉龙商住楼、地上附着物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估价对象区位状况   1、位置状况    估价对象位于红寺堡区西吉路东侧李玉龙商住楼。                                  2、交通状况     估价对象区域内有罗山路、文化街通过,附近有公交车辆途径此地段,停车方便程度较好,无特殊交通管制。  3、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基础设施完备,现已达到通供水、排水、供电、通路、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市政基础设施条件。估价对象区域有中国石油、红寺堡东关清真寺、德胜城市·花园、晋江幼儿园,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  4、环境状况:估价对象所在区域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较好,无空气、水、噪声、辐射、固体废弃物等污染。   (三)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1、土地实物状况  估价对象位于红寺堡区罗山路东侧、加油站北侧,东至扬黄路、西至中国石油加油站、南至院落、北至文化街。目前宗地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威胁。目前宗地红线外达到“七通”(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气)及宗地红线内达到五通一平(即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信及场地平整)的开发程度。  2、建筑物实物状况 (四)估价对象权益状况⑴土地权益状况依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估价对象《红寺堡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土地状况记载: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为1789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终止日期为2031-07-02。⑵房屋权益状况    依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红寺堡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记载:估价对象位于红寺堡区西吉路东侧李玉龙商住楼,建筑面积为294.39平方米,总层数为2层,所在层数为1-2层,规划用途为成套住宅,房屋所有权人为王继春,建成年代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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