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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市友谊西路24号亚欧国际2号楼3单元402室

起拍价:

¥39.198294万

将于2月24日16: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窦主任:手机:1599912377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51.2396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39.198294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1.9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预售”,预售房需两次过户、两次交税,具体咨询法院和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住宅裁定.pdf霍尔果斯住宅评估报告.pdf

变卖须知

竞 买 须 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24日16:00:00开始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网址:https://sf.taobao.com/0992/0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069.65bf1a334663HE)对位于霍尔果斯市友谊西路24号亚欧国际2号楼3单元402室公开进行司法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对上述拍卖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2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六、与拍卖财产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拍卖财产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等。无法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2021年2月2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八、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法院确认,并通知“淘宝司法拍卖网”,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若竞价程序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未经法院确认的,拍卖成交裁定书直接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九、竞买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支付方式,提前了解银行支付限额(在线支付额度可参考http://www.rmfysszc.gov.cn/helpcenter.html#entered_10,也可在各银行官网查询或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及时、足额交纳保证金或拍卖余款。

十、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及时参加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一、竞买人应妥善保存网站账号及竞价账号,熟悉竞价程序,提前进行模拟竞价,自备参与竞价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稳定,网络链接正常。

十二、任何人不得阻挠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三、竞价程序开始前,竞买人应按网站提示,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在线报名,并以“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的方式将保证金交纳至淘宝司法拍卖网指定的支付宝账户,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报名前将全部价款交付至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霍尔果斯市支行,行号:103899410817,账号:6228402976020106965),并于付款后10日内到本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亚欧北路3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和拍卖成交款票据(请提前与承办法官确认时间);经过竞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拍卖价款中扣留拍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五、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在拍卖成交付清余款后,及时交接拍卖财产,凭法院拍卖成交裁定书自行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办理拍卖财产权属转移登记时,拍卖财产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可能需要按照权属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逾期不交接拍卖财产,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以及其他法律责任。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成交价款的处置。

十六、拍卖成交的,“淘宝司法拍卖网”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及时联系本院的,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成交款票据等,本院以买受人于“淘宝司法拍卖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本院的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办理过户过程中必须缴纳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等一切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此竞拍需谨慎!

十九、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等情形,法院可以决定暂缓、裁定中止拍卖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或者本院咨询。法院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亚欧北路3号。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中正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窦主任   
联系电话:1599912377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变卖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关于位于霍尔果斯市友谊西路24号亚欧国际2号楼3单元402室变卖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网址:https://sf.taobao.com/0992/07?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072.46bf1319lerooS)进行公开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评估范围:本次评估范围为位于霍尔果斯市友谊西路24号亚欧国际2号楼3单元402室,不包括室内的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者权益。
1、霍尔果斯市友谊西路24号亚欧国际2号楼3单元402室预售许可证号:2017061500004标的物位于霍尔果斯市,位于亚欧大陆桥我国最西端,地处国道312线、陇海-兰新铁路的最西端,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670公里,距哈萨克斯坦原首都阿拉木图市378公里,外部基础设施配套完备,道路、供水、排水(雨水、污水)、供电、供暖、通信等设施保障度高且标的物宗地内外均达到七通一平。 

二、
1、线下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2月24日16时开始,竞价周期60天。
2、预展时间:2021年2月9日—2021年2月24日;
3、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4、标的物信息:1、霍尔果斯市友谊西路24号亚欧国际2号楼3单元402室预售许可证号:2017061500004,建筑面积:121.97平方米评估价:512396元    起拍价:391982.94元保证金:391982.94元      加价幅度:3000元竞价时间:2021年2月24日16时开始,竞价周期:60天(延时除外)。以上标的物信息的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并以评估报告数据和现场看样为准。

三、拍卖标的物存在以下瑕疵:未提供不动产证,具体是否办理不详。无欠费情况具体情况请电话咨询。

四、竞买人资格的确定:竞买人按照《竞买须知》交纳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建议竞买人在拍卖日前,交纳完毕保证金。

五、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片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款不做调整。

六、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办理过户过程中必须缴纳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等一切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此竞拍需谨慎!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物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等。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报名前将全款交付至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霍尔果斯市支行,行号:103899410817,账号:6228402976020106965),并于付款后10日内到本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亚欧北路3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和拍卖成交款票据(请提前与承办法官确认时间);经过竞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拍卖价款中扣留拍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网拍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或者本院咨询。法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亚欧北路3号。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中正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窦主任    
联系电话:1599912377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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