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德宏拍卖房 > 陇川拍卖房 >陇川县章凤镇龙凤路上段天成花园北区4幢2单元501号房产

陇川县章凤镇龙凤路上段天成花园北区4幢2单元501号房产

起拍价:

¥38万

将于3月2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陇川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电话1:18487188706电话2:0692-717149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38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3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0.2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陇川县章凤镇龙凤路上段天成花园4幢2单元501号房产执行裁定书(2020)云3124执54号标的评估信息当事人议价380000.00元(1套)起拍价380000.00元(1套)共有情况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房屋用途-标的产权证号土地性质-土地用途-标的产权证信息建筑面积140.25㎡公摊面积-房屋结构-房屋所在层/总层数五层/五楼查封情况被陇川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情况已抵押房屋户型三室二厅一厨二卫建成年代2016年标的权利限制情况房屋朝向南北装修情况毛坯标的现状介绍租赁情况无租赁钥匙情况无是否已腾空是欠费情况具体情况请向有关职能部门了解。周边配套
1、距离陇川县人民医院五百米;
2、距陇川县第一小学、佳佳乐超市、陇川县体育馆约1公里;1.东南临环城东路、西南面临同心路、东南面距瑞陇高速公路出入口陇川站,交通便捷度较好。过户情况请竞买人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其他介绍毛坯未装修买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卖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标的过户相关税费情况买受人全部承担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备注

竞买须知

陇川县人民法院关于陇川县章凤镇龙凤路上段天成花园北区4幢2单元501号房产的拍卖须知 陇川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3月22日10时至2021年03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陇川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陇川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692/0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陇川县龙凤路上段天成花园北区4幢2单元501号房产。房屋建筑面积140.25㎡;房屋总层高
5、所在层为5楼,属于框架结构,一梯两户,双面采光,毛坯房、主体结构已完成、室外绿化已完成,该套房产可办理不动产权证。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陇川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陇川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03月2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03月21日下午17:3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联系法院及委托机构工作人员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最终解释权陇川人民法院)

十一、拍卖成交后,余款买受人应在2021年03月3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1年04月6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陇川县人民法院(地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陇川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陇川勐宛路分理处,账号:2413380104000559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独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692-717297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及委托机构工作人员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692-7171491委托辅助拍卖机构咨询电话:1848718870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陇川县人民法院                                 二〇 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竞拍公告

陇川县人民法院关于陇川县章凤镇龙凤路上段天成花园北区4幢2单元501号房产的第二次拍卖公告 陇川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3月22日10时至2021年03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陇川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陇川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692/06)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标的物名称:陇川县龙凤路上段天成花园北区4幢2单元501号房产。议价对象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房屋建筑面积140.25㎡;所在层数为第5层,属于板式结构,一梯两户,双面采光,属于毛坯房(主体结构已完成,外墙已粉刷,内墙为清水墙,水电、室外绿化已完成)。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当事人议价:380000.00元;起拍价:380000.00元;保证金:3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陇川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陇川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经委托 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 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拨打“18487188706”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法定工作日均可前往看样(时间为08:30至17:30)午休及晚上时间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金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金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该套房产可办理不动产权证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其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于2021年03月30日前(以到账为准)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陇川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川勐宛路分理处;账号:24133801040005598),并注明:拍卖余款。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陆我的支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流程请登陆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查看具体操作流程。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jmlc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在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委托拍卖辅助公司咨询电话:18487188706
举报监督电话:0692-7172303
法院咨询电话:18487188706负责法官电话:13628824332
联系地址:德宏州陇川县章凤镇荣昌路9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陇川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网址:https://sf.taobao.com/0692/06)”或“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陇川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上一条: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人民路南侧关楼小区236号房产

下一条:陇川县龙凤路上段天成花园北区4幢1单元501号房产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可去各大应用市场下载:51拍卖房APP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