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紫金名苑小区2号楼1单元1801室房产一处
将于2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杨法官:电话1:18031996819电话2:0319-8300571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标的物介绍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宁晋县紫金名苑小区2号楼1单元1801室房产一处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冀(2018)宁晋县不动产权第0000315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用途权利限制情况
1、被宁晋县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位于宁晋县紫金名苑小区2号楼1单元1801室,建筑面积171.36㎡,套内建筑面积142.3㎡,分摊面积29.06㎡。两梯两户。
竞买须知宁晋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2月10日10时起在宁晋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宁晋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宁晋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宁晋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2月5日16时30分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变卖的保证金金额与变卖起拍价相同)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竞价结束后三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晋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晋支行,账号:1305 0165 7808 0000 0531)。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及其他费用(拍卖标的未扣押在拍卖法院的情况下),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竞价结束后三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晋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晋支行,账号:1305 0165 7808 0000 0531)。并在竞价结束后七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宁晋县人民法院河北省宁晋县九河大街北侧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19-830058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19-8300571。宁晋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变买公告河北省宁晋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10日10时起在宁晋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宁晋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宁晋县紫金名苑小区2号楼1单元1801室房产一处。有意者请来河北省邢台宁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301室查阅评估书。变卖价:1041760元,保证金:1041760元,增价幅度:6000元。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自2021年2月10日10时起不超过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变卖结束(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统一安排,有意者请事先联系(咨询电话:0319-8300571,杨法官)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不能保证拍卖物的真伪与品质。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并将拍卖标的物予以交付。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2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三日之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变卖结束后七日之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宁晋县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晋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晋支行,账号:1305 0165 7808 0000 0531)。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本次变卖标的物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319-8300571。
监督电话:0319-830058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河北省宁晋县九河大街北侧。 河北省宁晋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