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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建设组团-1601-038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38-7#住宅3层3单元-302号房屋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建设组团-1601-038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2层-3247号车位

起拍价:

¥370万

将于10月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联系方式:

孙法官:18104580558

拍卖平台:

公拍网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20.88万

保证金:

¥7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70万

单价:

¥3.9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7.1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4.7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须知

黑龙江省丰林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建设组团-1601-038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38-7#住宅3层3单元-302号房屋和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建设组团-1601-038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2层-3247号停车位的拍卖公告  黑龙江省丰林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1日10时至2022年10月1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黑龙江省丰林县人民法院公拍网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丰林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https://www.gpai.net/sf/),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建设组团-1601-038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38-7#住宅楼3层3单元302号94.72平方米商品房一户和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建设组团-1601-038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2层-3247号35.45平方米停车位。评估价:5 208 800元,第一次起拍价:3 700 000元,保证金:740 000元,增价幅度:15 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15日接受咨询,2022年9月20日(节假日除外),统一进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在竞买房屋时应当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要求,因违反限购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尾款的或以其他行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因该房屋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是否能够办理不动登记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9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三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并到黑龙江省丰林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丰林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丰林支行。账号:9558850909000706565。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人:孙法官 
法院咨询电话:0458-3583833 公拍网技术咨询:400-820-3720                                                                                                                 黑龙江省丰林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竞拍公告

黑龙江省丰林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建设组团-1601-038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38-7#住宅3层3单元-302号房屋和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建设组团-1601-038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2层-3247号停车位的拍卖公告  黑龙江省丰林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1日10时至2022年10月1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黑龙江省丰林县人民法院公拍网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丰林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https://www.gpai.net/sf/),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建设组团-1601-038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38-7#住宅楼3层3单元302号94.72平方米商品房一户和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建设组团-1601-038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2层-3247号35.45平方米停车位。评估价:5 208 800元,第一次起拍价:3 700 000元,保证金:740 000元,增价幅度:15 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15日接受咨询,2022年9月20日(节假日除外),统一进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在竞买房屋时应当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要求,因违反限购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尾款的或以其他行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因该房屋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是否能够办理不动登记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9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三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并到黑龙江省丰林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丰林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丰林支行。账号:9558850909000706565。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人:孙法官 
法院咨询电话:0458-3583833 公拍网技术咨询:400-820-3720                                                                                                                 黑龙江省丰林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标的详情

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建设组团-1601-038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38-7#住宅3层3单元-302号房屋和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建设组团-1601-038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2层-3247号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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