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拍】五家渠青经开南区北京路1309号新疆总部基地9栋2单元102-702(7套房产)
将于4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新市区人民法院:13319917060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4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1年5月1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五家渠青经开南区北京路1309号新疆总部基地9栋2单元:1层新(2018)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6313号2单元102、2层新(2018)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6312号2单元102、3层新(2018)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6311号2单元302、4层新(2018)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6310号2单元402、5层新(2018)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6309号2单元502、6层新(2018)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6308号2单元602、7层新(2018)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6307号2单元702;附带9栋2单元102-702(1-
7)层燃气取暖锅炉设备。9栋2单元102-702房产市场价值评估由新疆驰远天合中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为【新驰天中房估字(2020)第2-248-3号】的评估报告。五家渠青经开南区北京路1309号新疆总部基地9栋2单元102-702七套房产(七套房产证)评估价:13349422元起拍价:10813031.82元。五家渠青经开南区北京路1309号新疆总部基地9栋2单元102-702(1-7)层燃气取暖锅炉设备双方议价200000元。共计起拍价:11013031.82元。保证金:740000元 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一、特别提醒(请认真阅读划线部分):
1、请有意竞买人自行前往五家渠青经开南区北京路1309号新疆总部基地9栋2单元房产实地区查看、了解房产现状 ,自行前往新疆总部基地物业公司和所属社区了解拖欠物业水电费的情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但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评估期间评估机构和法院执行人未进入拍卖标的房产内,故拍卖标的房产内的现状情况暂不明确;2、五家渠青经开南区北京路1309号新疆总部基地9栋2单元内水电暖、燃气锅炉内否正常使用请有意竞买人自行了解或致电本案当事人,人民法院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3、此次拍卖房产所拖欠的物业费、暖气费、水电费、天然气费用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为保证正常使用请自行支付,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水卡电卡燃气卡的交付使用及补办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房屋内水电暖建筑结构防水设施是否齐备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如遇损坏的买受人自行修善;存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以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依据物业公司提供的信息: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共拖欠物业费43480.60元,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拖欠物业费57974.14元、电费拖欠32922.73元,欠费情况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拍卖成交后,所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证照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此次拍卖标的房产目前空置,内有应当有新疆诚通能源集团有限工作用作办公使用;
5、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拍卖成交后极有发生买受人无法入住使用的情形
6、五家渠青经开南区北京路1309号新疆总部基地9栋2单元房产102-702房产设置抵押权,请竞买人自行前往五家渠不动产登记中心询问房产产权过户事项,拍卖成交后解除抵押权办理周期和办理房产过户周期较长请竞买人注意。
7、在“公拍网”上所展示的此次标的图片仅供参考
二、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支付。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 “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额在100万元以内的)或10个工作日(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3852771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拍卖
咨询电话:0991-3842148 13319917060拍卖咨询电话:13809954567 (本案当事人现房产所有人韩先生)
联系人:韩先生(本案被执行人)联系电话:13809954567联系人:新疆创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669936050
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4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1年5月1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五家渠青经开南区北京路1309号新疆总部基地9栋2单元:1层新(2018)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6313号2单元102、2层新(2018)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6312号2单元102、3层新(2018)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6311号2单元302、4层新(2018)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6310号2单元402、5层新(2018)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6309号2单元502、6层新(2018)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6308号2单元602、7层新(2018)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6307号2单元702;附带9栋2单元102-702(1-
7)层燃气取暖锅炉设备。9栋2单元102-702房产市场价值评估由新疆驰远天合中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为【新驰天中房估字(2020)第2-248-3号】的评估报告。五家渠青经开南区北京路1309号新疆总部基地9栋2单元102-702七套房产(七套房产证)评估价:13349422元起拍价:10813031.82元。五家渠青经开南区北京路1309号新疆总部基地9栋2单元102-702(1-7)层燃气取暖锅炉设备双方议价200000元。共计起拍价:11013031.82元。保证金:740000元 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一、特别提醒(请认真阅读划线部分):
1、请有意竞买人自行前往五家渠青经开南区北京路1309号新疆总部基地9栋2单元房产实地区查看、了解房产现状 ,自行前往新疆总部基地物业公司和所属社区了解拖欠物业水电费的情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但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评估期间评估机构和法院执行人未进入拍卖标的房产内,故拍卖标的房产内的现状情况暂不明确;2、五家渠青经开南区北京路1309号新疆总部基地9栋2单元内水电暖、燃气锅炉内否正常使用请有意竞买人自行了解或致电本案当事人,人民法院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3、此次拍卖房产所拖欠的物业费、暖气费、水电费、天然气费用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为保证正常使用请自行支付,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水卡电卡燃气卡的交付使用及补办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房屋内水电暖建筑结构防水设施是否齐备人民法院不作任何担保如遇损坏的买受人自行修善;存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以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依据物业公司提供的信息: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共拖欠物业费43480.60元,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拖欠物业费57974.14元、电费拖欠32922.73元,欠费情况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拍卖成交后,所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证照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此次拍卖标的房产目前空置,内有应当有新疆诚通能源集团有限工作用作办公使用;
5、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拍卖成交后极有发生买受人无法入住使用的情形
6、五家渠青经开南区北京路1309号新疆总部基地9栋2单元房产102-702房产设置抵押权,请竞买人自行前往五家渠不动产登记中心询问房产产权过户事项,拍卖成交后解除抵押权办理周期和办理房产过户周期较长请竞买人注意。
7、在“公拍网”上所展示的此次标的图片仅供参考
二、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支付。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 “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额在100万元以内的)或10个工作日(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3852771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拍卖
咨询电话:0991-3842148 13319917060拍卖咨询电话:13809954567 (本案当事人现房产所有人韩先生)
联系人:韩先生(本案被执行人)联系电话:13809954567联系人:新疆创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669936050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4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1年5月1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五家渠青经开南区北京路1309号新疆总部基地9栋2单元:1层新(2018)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6313号2单元102、2层新(2018)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6312号2单元102、3层新(2018)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6311号2单元302、4层新(2018)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6310号2单元402、5层新(2018)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6309号2单元502、6层新(2018)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6308号2单元602、7层新(2018)第六师不动产权第0006307号2单元702;附带9栋2单元102-702(1-
7)层燃气取暖锅炉设备。9栋2单元102-702房产市场价值评估由新疆驰远天合中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为【新驰天中房估字(2020)第2-248-3号】的评估报告。五家渠青经开南区北京路1309号新疆总部基地9栋2单元102-702七套房产(七套房产证)评估价:13349422元起拍价:10813031.82元。五家渠青经开南区北京路1309号新疆总部基地9栋2单元102-702(1-7)层燃气取暖锅炉设备双方议价200000元。共计起拍价:11013031.82元。保证金:740000元 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