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石家庄市藁城区永安路第一粮库院内粮食局楼2-501房产
将于1月1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宋法官:电话1:17703390362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13日10时开始在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ifa.jd.com /,户名: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变卖标的:位于石家庄市藁城区永安路第一粮库院内粮食局楼2-501房产,产权证书号:冀(2020)藁城区不动产权第0000394号。房屋建筑面积78平方米;房屋总层数6层,所在层数5层;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存量房;规划用途:仓储用地/住宅。网络询价:625,482元,起拍价:350,271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倍数)。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的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屋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公告具有公示效力,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变卖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人(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帐户(主账户户名: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子账户户名: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2022)冀0503执恢463号,开户银行: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钢铁支行,联行号:313131000049,子账户账号:1752022070622070600188653)。并在缴纳余款后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邢台县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于不动产可能涉及的水、电、气、物业服务、维修基金等欠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有涉及的税费、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及其他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对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承担情况由买受人承担。有关规划、环保、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政府、发改、环保、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 http://sifa.jd.com/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监督电话:0319-269986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19-5299710、17703390362。
联系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文苑路516号。 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关于变卖位于石家庄市藁城区永安路第一粮库院内粮食局楼2-501房产的公告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13日10时起在京东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任意时间出价,则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位于石家庄市藁城区永安路第一粮库院内粮食局楼2-501房产,产权证书号:冀(2020)藁城区不动产权第0000394号。房屋建筑面积78平方米;房屋总层数6层,所在层数5层;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存量房;规划用途:仓储用地/住宅。网络询价:625,482元,起拍价:350,271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日前一天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变卖开始时间:2023年1月13日10时,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对拍卖标的物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及有无纠纷认真了解,未了解参与竞买的一切责任及损失自负,竞得后历史遗留问题及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解决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自负。
五、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于不动产可能涉及的水、电、气、物业服务、维修基金等欠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有涉及的税费、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及其他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对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承担情况由买受人承担。有关规划、环保、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政府、发改、环保、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公告具有公示效力,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京东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帐户(主账户户名: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子账户户名: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2022)冀0503执恢463号,开户银行: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钢铁支行,联行号:313131000049,子账户账号:1752022070622070600188653),变卖成交后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 http://sifa.jd.com/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监督电话:0319-269986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19-5299710、17703390362。
联系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文苑路516号。 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