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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金源福地25幢乙单元1402室(含室内装潢)

起拍价:

¥63.672万

将于1月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史俊霞或小朱:电话1:0519-82339704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13.7万

保证金:

¥1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63.672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8.9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本院依法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拍卖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所制订,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竞买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与竞买需开设京东账户。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于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携相关身份材料、授权委托书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代理人须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第一次拍卖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到法院书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应按差额部分缴纳。交纳保证金,竞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交纳,也可以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支付系统中对竞买人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可能出现相对较高的情形。为避免竞买人支付保证金及余款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根据本次拍卖需缴付的保证金的金额,及时与相关银行设定合理的支付额度。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自行上网查询或与相关银行联系。

七、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以及当地限购政策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自动生成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华城中路支行,账号:6232636100135767781),并在缴纳尾款后30日内(或接承办法官通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1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等相关材料,启动拍品的交付手续。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撤回、中止或暂缓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法院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18号。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2022年12月21日

竞拍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关于[常州市金坛区金源福地25幢乙单元1402室(含室内装潢)]拍卖的公告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将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常州市金坛区金源福地25幢乙单元1402室(含室内装潢)权证号:00104866登记建筑面积:128.99㎡;总楼层/所在层数:19/14;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出让。

二、竞价时间: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自[2023年01月06日10:00]至[2023年01月07日10:00]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撤回、中止或暂缓拍卖。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且受托人报名之前)向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到法院书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注: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有问题也可在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本院或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19-82399733)。

六、拍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网上司法拍卖由法院自主开展,不收取任何佣金。

九、与本拍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品页面)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品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拍品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意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外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司法拍卖因拍品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华城中路支行,账号:6232636100135767781),并在缴纳尾款后30日内(或接承办法官通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1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等相关材料,启动拍品的交付手续。如果需要办理贷款的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5日内将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送达至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并且银行的贷款须于网络竞价结束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同上),请意向竞买人竞拍前先去银行详细咨询相关流程及时间再谨慎购买,否则因贷款时间超时未缴入所产生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法院拍品情况
咨询电话:0519-82399704(史俊霞);法院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0519-82399733(小朱)。受托咨询及看样:电话0519-82399733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京东网客服咨询电话:400-622-9586转6号,监督举报电话:0519- 82399701(不接受拍卖咨询)。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18号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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