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掇刀区关公园北8栋10号一幢1单元2层201号房屋
将于12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拍卖公告(第二次)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30日10时至2022年12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李元飞名下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关公园北8栋10号一幢1单元2层201号房屋,房权证号:荆门市房权证掇刀区字第00031985号,建筑面积133.86㎡,规划用途:住宅用房。①拍卖标的物所有权人:李元飞②处置参考价(评估价):425949元③拍卖保留价:360949元(起拍价)④竞买保证金:2万元⑤拍卖竞价幅度:2000元递增⑥占有情况:空置⑦执行案号:(2022)鄂08执377号⑧拍卖机构名称: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2月14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止办公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统一看样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有意者请在上述期间与辅助拍卖机构联系(京东网络司法拍卖,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724-2395123)。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人数。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七、与本标的有利益关联的人【案件当事人、担保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本公告视为对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2月26日前向本院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2万元。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24小时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划入法院指定账户,剩余价款买受人应在2023年1月1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向阳支行,账号6228401607092074564,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2)鄂08执377号”,以便法院查询)。买受人将剩余价款付清后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152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种类及金额竞买人应自行向主管部门了解),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交纳义务人的费用均有买受人自行解决。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或咨询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以本院解释为准,拍卖成交后,由本院负责在合理期限内依法交付。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2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724-2395112(19986596868)
举报监督电话:0724-2395026标的物咨询电话:18186181512(鹏润法拍)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拍卖公告(第二次)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30日10时至2022年12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李元飞名下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关公园北8栋10号一幢1单元2层201号房屋,房权证号:荆门市房权证掇刀区字第00031985号,建筑面积133.86㎡,规划用途:住宅用房。①拍卖标的物所有权人:李元飞②处置参考价(评估价):425949元③拍卖保留价:360949元(起拍价)④竞买保证金:2万元⑤拍卖竞价幅度:2000元递增⑥占有情况:空置⑦执行案号:(2022)鄂08执377号⑧拍卖机构名称: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2月14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止办公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统一看样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有意者请在上述期间与辅助拍卖机构联系(京东网络司法拍卖,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724-2395123)。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人数。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七、与本标的有利益关联的人【案件当事人、担保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本公告视为对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2月26日前向本院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2万元。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24小时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划入法院指定账户,剩余价款买受人应在2023年1月1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向阳支行,账号6228401607092074564,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2)鄂08执377号”,以便法院查询)。买受人将剩余价款付清后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152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种类及金额竞买人应自行向主管部门了解),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交纳义务人的费用均有买受人自行解决。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或咨询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以本院解释为准,拍卖成交后,由本院负责在合理期限内依法交付。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2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724-2395112(19986596868)
举报监督电话:0724-2395026标的物咨询电话:18186181512(鹏润法拍)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李元飞名下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关公园北8栋10号一幢1单元2层201号房屋,房权证号:荆门市房权证掇刀区字第00031985号,建筑面积133.86㎡,规划用途:商业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