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张衡路与独山大道交叉口瑞鑫小区第2幢1单元16层1602室
将于1月1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史法官:电话1:16637791329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拍卖须知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月13日10时至2023年1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jd.com/0377/07户名: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关于拍卖、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我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价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额不足的,我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恶意竞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者,视情况依法作出拘留15日以内、10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决定。
四、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 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淘宝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日的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独山大道支行,账号:777010100007984),并在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地址:南阳市人民北路96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领取执行裁定书。对于动产标的,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7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双方各自按法律规定承担;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拖欠的水、电、气、物业费等)由买受人负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监督电话:0377-61661620案情咨询:史法官16637791329 0377-61661265看房咨询:0377-61999955京东技术
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人民北路968号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特别提醒:本院已委托河南拍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拍卖期间拍卖标的物的相关咨询和组织引领看样工作由该公司进行。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对于社会上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以承诺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腾房等,要求支付代拍费用的行为,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竞买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张衡路与独山大道交叉口瑞鑫小区第2幢1单元16层1602室房产一处的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13日10时至2023年1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jd .com/0377/07,户名: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张衡路与独山大道交叉口瑞鑫小区第2幢1单元16层1602室房产一处(产权证号:1501004114-
1),建筑面积为125.38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建成年份为2007年,总楼层为29层,所在楼层为16层,三室二厅一卫,南北朝向,已装修,用途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国有,有电梯,有共有人。特别提醒:本次拍卖范围含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设施等动产和债权债务等。该处房屋拖欠部分物业费、其欠缴物业费的具体数额及种类由竞买人自行去小区物业公司咨询。评估价格:1172400元 起 拍 价:820680元保 证 金:160000元 加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2月13日起至2023年1月12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议价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议价金额并非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金额。2.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产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请自行向相应主管部门具体咨询限购政策。具体规定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为准,请自行查阅。3.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4.如涉及房产限购的,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系统自动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房产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买受人应及时向法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后,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等手续。如未及时提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6.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物。7.标的物以现状交付。8.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个人所得税调整:根据国税函【2007】1145号规定,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金额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拍卖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特此告知。9.本次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产权变更等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部分及房产开发公司咨询了解和预先评判,对于不符合条件或不具备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等手续的,竞买人需提前到有关部门了解该风险,本院对该风险无法作出详尽说明,对此本院亦不承担标的物的权利瑕疵保证、产权变更保证,凡参拍视为接受该瑕疵风险,请慎重参拍。10.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六、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移交,标的物转让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分别按照法律规定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部分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分出具的出卖方应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须自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尽快办理完成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凭先行垫付的税(费)票据原件向法院申请退款。如买受人无故拖延,造成无法退款等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房产开发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日的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独山大道支行,账号:777010100007984),并在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地址:南阳市人民北路96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领取执行裁定书。对于动产标的,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7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jd.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377-61661620案情咨询:史法官 16637791329 0377-61661265看房咨询:河南拍成法辅 0377-61999955京东技术
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人民北路968号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