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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北山路88号2单元7层1号房屋

起拍价:

¥52.8万

将于12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中信拍(大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15641130007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94.0168万

保证金:

¥52.8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52.8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7.5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须知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2月24日10时起至2023年2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竞价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机构名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本法院确认并经法院录入系统后才能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2.8万元以上)支付变卖价全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价全款52.8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后即时释放。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价全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在缴纳变卖价全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于变卖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风光支行;账号:6228400567042086467),待接到法院通知后(凭付款凭证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变卖公告,变卖须知)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58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从所缴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有涉及的相关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十三、变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11-82793168
法院咨询电话:0411-82793169(张法官)咨询电话 :0411-83718881/15641130007中信拍(大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变卖公告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24日10时至2023年2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北山路88号2单元7层1号房屋,建筑面积:97.51平方米,设计用途:住宅,权证号:2012011036号。评估价:94.0168万元,变卖价为52.8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或其整数倍)。标的物所在地: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北山路88号2单元7层1号。特殊说明:1.该房屋有人占用;截止至2022年12月8日,无人向法院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具体房屋租赁情况未知。执行期间,本案不对租赁合同的实体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2.本次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仅做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和实际证载(产权部门登记)情况为准,法院及拍卖机构不承担案涉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案涉标的物所有信息,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了解此标的物相关信息。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案涉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3本次拍卖的范围和价格仅包含不动产自身价值,不包括室内、外部装修和室内动产设施及物品。重要提示: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符合本地区和上级法院限购政策规定的要求,并自愿承担不具备购房资格等相应的法律后果,竞买人无法确定的可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买受人应提交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如经审核买受人不具备购房资格,买受人申请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二、变卖期限:六十日。

三、变卖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22日,以网络司法变卖形式进行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京东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变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后,竞买人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中信拍(大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中信拍公司安排),咨询电话:0411-83718881中信拍(大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六、以竞买人第一次出价的时间为起点计算,进入24小时竞价周期,如在24小时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结束;若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本次变卖为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及拍卖人不承担变卖标的任何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特别提醒,有意者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房屋户口或营业执照注册地址迁出与否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      如本次变卖标的存在改建、超建、赠送面积情况,则该部分未包含在证载面积中,法院不保证标的总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变卖总价款不变,仍按照变卖实际成交为准。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本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第一次出价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变卖价全款,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变卖价全款,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变卖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资产拍卖流程(变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入委托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变卖价全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价全款解冻后到达竞买人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变卖余款在变卖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风光支行,账号:6228400567042086467),逾期缴纳拍卖余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要提示:
1、变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变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如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向法院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导致竞买权限无法开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标的暂不具备办理权属变更条件,买受人需待办理条件符合时再自行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有涉及的相关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本次网上公开变卖《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本法院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四、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11-82793168
法院咨询电话:0411-82793169(张法官)咨询电话 :0411-83718881/15641130007中信拍(大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详情请见评估报告

上一条: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安里2栋-1-4-1号房屋

下一条: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东陵路56-3号10门车库,建筑面积:22.0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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