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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春城街道红旗路119号汇银商厦地下室

起拍价:

¥315.007万

将于12月2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网拍组:电话1:0757-81852096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50.01万

保证金:

¥6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315.007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1753.0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601,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本次拍卖活动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产生其他损失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的,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7-8185264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7-81852507、81852092、81852096、81852138、81852099、86253014。

竞拍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26日10时起至2022年12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2601,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春城街道红旗路119号汇银商厦地下室,产权证号/合同编号:粤(2018)阳春市不动产权第0014405号,房屋建筑面积1753.06平方米,房屋用途:车库/车位,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3日(具体信息详见标的物介绍)。特别提醒:该标的带租约拍卖,故不清场交付,租赁期限2014年3月至2029年2月,上述租期内产生的租金,已由被执行人收取,详见出租房屋协议书。在上述租赁期限届满前,除出现法定或租约约定的情形外,买受人不得提起物权保护诉讼请求腾退。本公告所标示的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宗地丈量为准。拍卖成交后,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起拍价(保留价)人民币3150070元,保证金人民币63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5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拍卖标的物的交易及过户按该标的物所在地的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的房地产政策规定。3.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拍卖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必须持续具备购房资格,并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视为承诺持续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0日内向本院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拍卖成交裁定书出具时持续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交或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本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4.竞买人如需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或优先购买手续的,办理手续的各方需共同前往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具体操作详见第七点)。 

三、拍卖方式1.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2.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3.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付款方式1.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2.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3.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余款(拍卖余款=成交价-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海欣支行;账号:6228401467215893568)。买受人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22)粤0605执10704号案拍卖余款”字样;如委托他人代交拍卖余款的,请一并注明“XXX代XXX交款”字样。法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到法院办理有关手续。备注:买受人在付清拍卖余款后,请及时联系本院财产处置中心工作人员:0757-86253014、81852099、81852507。4.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加竞买,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时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咨询如何报名、支付保证金等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广东)平台服务专线:400-836-3020。 

五、咨询及标的展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办公时间内接受咨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拍咨询电话:0757-81852507、81852092、81852096、81852138。本案的执行人员:桂城法庭钟法官,电话:0757-86773269;叶书记员,电话:0757-86710705。本标的不组织集中看样,请有意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处实地看样。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以及提供的照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特别提醒1.执行所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2
1)粤0605民初22605号、(2022)粤06民终1810号;执行案号:(2022)粤0605执10704号。本案已依法向申请执行人、抵押权人、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人)、被执行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送达《网络拍卖告知书》。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相应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产生其他损失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4. 对于在司法网络拍卖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5.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6.法院不保证拍卖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带租约拍卖,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以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概不作多退少补。7.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的水、电、气、通讯、物业费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通讯、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承担。8.本院仅依法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金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9.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10.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办理委托竞买、联名竞买、优先购买手续1.竞买人需办理委托竞买手续的(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于2022年12月2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南海法院司法拍卖的电子邮箱(该邮箱仅作接收报名办理相关手续信息之用,不作咨询或他用),邮件格式如下:收件人:nhfysfpm@qq.com;主题:办理委托竞买手续;内容:竞买标的:位于XXXX房;委托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代理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法院工作人员收到上述邮件后会主动联系委托竞买的双方,请委托竞买的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竞买成功后,委托人与代理人双方需共同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2.竞买人需办理联名竞买手续的,应于2022年12月2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南海法院司法拍卖的电子邮箱(该邮箱仅作接收报名办理相关手续信息之用,不作咨询或他用),邮件格式如下:收件人:nhfysfpm@qq.com;主题:办理联名竞买手续;内容:竞买标的:位于XXXX房;联名竞买人1: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联名竞买人2: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以此类推)。法院工作人员收到上述邮件后会主动联系联名竞买的各方,请联名竞买的各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竞买成功后,联名竞买的各方需共同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3.优先购买权人需办理优先购买手续的,应于2022年12月2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南海法院司法拍卖的电子邮箱(该邮箱仅作接收报名办理相关手续信息之用,不作咨询或他用),邮件格式如下:收件人:nhfysfpm@qq.com;主题:办理优先购买手续;内容:竞买标的:位于XXXX房;优先购买权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XXX;法院工作人员收到上述邮件后会主动联系优先购买权人,请优先购买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优先购买权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优先购买权人逾期提交相关资料或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竞买人在竞买前请务必一并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拍
监督电话:0757-81852646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http://fayuan.nanhai.gov.cn

标的详情

注:以下资料摘自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的评F22094190083评估报告。

一、估价对象
1、估价对象范围估价对象为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红旗路119号汇银商厦地下室房地产,建筑面积1753.06㎡。估价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估价对象基本状况表1 估价对象基本状况一览表序号坐落产权证号权利人共有情况土地用途权利性质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房屋用途建筑面积(㎡)1阳春市春城街道红旗路119号汇银商厦地下室粤(2018)阳春市不动产权第0014405号姚权新、姚元威按份共有城镇住宅用地出让2053/8/3车库/车位1753.063、土地基本状况表2 土地基本状况一览表四至估价对象东至南新大道、西至民居、南至小巷、北至红旗路土地使用权类型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53年8月3日,至价值时点剩余30.9年开发程度估价对象宗地红线内外具备“五通”(通电、通路、通给水、通排水、通讯),红线内已建成相应的建筑物规划条件规划条件较好
4、建筑物状况估价对象位于汇银商厦的负一层,建筑结构是钢筋混凝土结构,约建成于2000年。建筑物外墙装小方砖,内墙灰浆刷白,水泥砂浆地面,地面上有黄、白标线,天花灰浆刷白,层高约3米,步梯楼,维护管理状况一般,新旧程度一般,在勘察日用作车库。

二、价值时点人民法院未明确本次估价的价值时点,本次以现场勘察的日期,确定本次估价的价值时点为2022年8月31日。

三、估价结果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在合理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下,采用适宜的估价方法,经过实地查勘和周密、准确的测算,并结合估价经验和对影响房地产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2022年8月31日的市场价格为:人民币肆佰伍拾万零壹佰元整(¥450.01万元)。评估结果的其余信息详见下表所示:报告使用人欲了解本估价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房地产估价报告全文,请关注。

四、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估价假设条件
1、估价委托人提供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等资料,我们未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在无理由怀疑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下,假定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已对房屋安全、环境污染等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重大因素给予了关注,在无理由怀疑估价对象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相应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检测的情况下,假定估价对象能正常安全使用。
3、人民法院未明确本次估价的价值时点,本次以估价对象实地查勘完成之日作为价值时点。
4、人民法院未书面明确估价对象交易税费负担方式,本次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按转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的方式作为本次估价对象交易税费负担方式。
5、人民法院未明确估价对象存在租赁权、用益物权及占有使用情况,房地产估价机构经过尽职调查后也未发现、掌握相关情况。一般情况下,房地产的正常租赁并不会影响其市场价值。本次假定估价对象不存在特殊的租赁权、用益物权及占有使用情况,即本次估价不考虑特殊租赁权、用益物权及占有使用情况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6、人民法院未明确估价对象存在欠缴税金及相关费用,本次假定估价对象不存在欠缴税金及相关费用。
7、人民法院未书面明确财产处置费用从财产处置价款中扣除,且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财产处置费用一般以成交价格为基数,在评估阶段难于准确计算,故本次评估结果未扣除上述费用。
8、估价对象被迫转让及处置后被执行人不自愿配合交付因素会对评估结果的不利影响,但经估价人员调查,一般涉执房地产成交后人民法院会进行强制性执行交付,故本次评估结果未考虑该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
9、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已于价值时点对估价对象进行实地查勘,已核对查勘对象与评估委托书载明的财产名称、坐落和财产范围等为一致。
10、估价对象已取得房产证,本次暂未有估价人员知悉的交易限制、交易主体限制、交易费用增加、转移登记限制等因素存在,故本次未考虑上述因素对估价对象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未定事项假设本次估价无未定事项假设。
(三)、背离事实假设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记载,估价对象已办理了抵押登记和已被查封。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结果不考虑评估对象被查封以及原有的担保物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影响。
(四)、不相一致假设《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中显示估价对象坐落为春城街道红旗路119号汇银商厦地下室,《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委托书》[(2022)粤0605执10704号]中显示需估价的财产为:阳春市春城街道红旗路119号汇银商厦地下室。本次估价采用阳春市春城街道红旗路119号汇银商厦地下室作为估价对象所在地址。
(五)、依据不足假设1、人民法院未明确本次估价的价值时点,本次以现场勘察的日期,确定本次估价的价值时点为2022年8月31日。2、人民法院未提供估价对象的建成年限资料,根据估价人员现场查勘判断,估价对象约建于2000年。
(六)、报告使用限制1、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的相关规定,本估价报告自出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请报告使用人在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否则,本估价结果无效。2、未经我公司书面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在任何公开的文件、通告或声明中引用,亦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公开发表。3、本报告由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使用的特别提示1、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评估报告载明的用途、使用人、使用期限等使用范围使用评估报告。否则,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依法不承担责任;2、评估结果仅为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服务,不是评估对象处置可实现的成交价格,也不应当被视为对评估对象处置成交价格的保证;3、财产拍卖或者变卖之日与价值时点不一致,可能导致评估结果对应的评估对象状况、房地产市场状况、欠缴税费状况等与财产拍卖或者变卖时的相应状况不一致,发生明显变化的,评估结果应当进行相应调整后才可使用;4、在评估报告使用期限或者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评估报告或者评估结果未使用之前,如果评估对象状况或者房地产市场状况发生明显变化的,评估结果应当进行相应调整后才可使用;5、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收到评估报告后五日内可对评估报告的参照标准、计算方法或者评估结果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机构作出的说明仍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人民法院委托评估行业组织进行专业技术评审。

上一条: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公园南路33号三水恒福水岸南苑地下248

下一条:位于南海区大沥镇金城大道金碧华庭碧波苑A座503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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