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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鹏运家园“瑞仕尚城三期” 7-1-4-4号房屋

起拍价:

¥69.209万

将于12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411-84313558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98.87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69.209万

单价:

¥0.8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7.8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2月24日10时至2022年12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竞买的(代理人已经开通京东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重要提示:
1、拍卖标的物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申请人、优先竞买权人、线下缴纳保证金、委托竞买及联合竞买等竞买人,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已开通京东网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网实名认证相一致),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上述相关人员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如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及流程向法院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导致竞买权限无法正确开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上述预参加竞买的人员自行承担,上拍法院、辅助机构与京东网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买受人可自行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过户办证风险自行承担。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  本次拍卖以标的物总面积、总价款拍卖,总面积以所有权证证载面积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件记载面积为准。如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改建、超建、赠送面积情况,则该部分未包含在证载面积中,法院不保证标的物总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拍卖总价款不变,仍按照拍卖实际成交为准。是否包含改建、超建、赠送等附属面积,以议价、询价或评估说明为准。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成交后七日内一次性一笔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账号:6228400567004993262) 并备注买受人姓名及案号。买受人向法院申请下达《成交确认书》、《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时,需提供在拍卖成交日期之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通过的购房资格证明文件。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者明确表示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若再行拍卖的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的,原竞买人还须补缴其差额。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有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0411-83723213/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0411-84313558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竞拍公告

本项目咨询、代办、贷款等服务唯一法院指定机构(辽宁法拍)客服电话:预约看样0411-84313558、贷款咨询13840823003。郑重提醒:竞买人切勿通过其他社会机构或个人办理代办、贷款和尾款缴纳业务,谨防上当受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2月24日10时至2022年12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大连开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鹏运家园“瑞仕尚城三期”的三处房屋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分别拍卖)。标的物明细表序 号房屋坐落建筑面积 (㎡)评估价(万)起拍价(万)保证金(万)加价幅度(元)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鹏运家园“瑞仕尚城三期”110-1-14-1301.88339.62237.734301000027-1-4-487.8198.8769.20910500037-2-6-7-290.2386.6260.634105000拍卖标的范围包括标的物地上建筑物及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括标的物室内动产及依附于标的物的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它财产和权益。特别说明:
1、本案标的由案外人占有使用。据了解大连开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将该房屋私售给案外人,案外人缴纳部分或者全部购房款,并办理交房入住手续,标的现由案外人(或有权出租人)对外出租,并收取租赁押金及全部租金(租赁合同取得所有权人和现抵押权人承认)。案外人已向本院提交了相关合同及付款凭证。执行期间本院不对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上述合同或房屋现状有异议,可自行就房屋占用、首付款返还(具体金额见商品房买卖合同)、装修补偿、租赁押金违约及已付租金返还(具体金额见租赁合同)等与案外人(原购房人或有权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交接,本院不负责腾退。本院不承担一切瑕疵保证。 2. 本标的为在建工程抵押,尚有部分房屋未实现、水、电、暖气、煤气的入户和联通,请有意向的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和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水、电、暖气、煤气等配套设施完善和具体安装到户情况,未咨询了解的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不动产登记部门送达成交裁定书及过户手续,但不动产登记部门是否给予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应由买受人自行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协调,本院不承担不能过户的责任。 3.本标的现为开发商名下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请有意向的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能否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办理产权的时间及办理流程,并自行办理手续;本标的欠缴的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煤气费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所在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鹏运家园“瑞仕尚城三期”。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京东网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重要提示: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符合本地区和上级法院限购政策规定的要求,竞买人应当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房产不能过户和悔拍等相应所有法律后果,竞买人无法确定的可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拍卖或变卖成交以后,买受人向法院申请下达《成交确认书》、《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时,需提供在报名申请参与竞拍日期之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通过的购房资格证明文件。

三、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时间:自2022年11月24日起至2022年12月23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411-84313558;展示看样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买受人可自行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过户办证风险自行承担。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    本次拍卖以标的物总面积、总价款拍卖,总面积以所有权证证载面积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件记载面积为准。如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改建、超建、赠送面积情况,则该部分未包含在证载面积中,法院不保证标的物总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拍卖总价款不变,仍按照拍卖实际成交为准。是否包含改建、超建、赠送等附属面积,以议价、询价或评估说明为准。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标的物暂不具备办理权属变更条件,买受人需待办理条件符合时再自行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有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买受人需承诺拍卖成交后的入驻和资产移交工作由其自行解决。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房产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2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成交后七日内一次性一笔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账号:6228400567004993262)并备注买受人姓名及案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重要提示:
1、拍卖标的物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网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申请人、优先竞买权人、线下缴纳保证金、委托竞买及联合竞买等竞买人,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已开通京东网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网实名认证相一致),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上述相关人员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如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及流程向法院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导致竞买权限无法正确开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上述预参加竞买的人员自行承担,上拍法院、辅助机构与京东网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网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11-83723213/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0411-84313558/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京东网司法拍卖服务咨询电话:400-6229586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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