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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故城县郑口镇杏林名苑7栋3单元502室房产一处及车库

起拍价:

¥61.94万

将于12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故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朱法官:0318-5631907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81.5万

保证金:

¥61.9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61.94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须知

故城县人民法院将于 2022年12月9日 10 时起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机构名称:故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期为 60 日,如果有竞买人在 60 日内任意时间出价,则进入 24 小时竞价程序,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变卖成交后,竞买人在变卖成交后十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故城县人民法院(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郑口镇顺达路75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九、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京东技术
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郑口镇顺达路75号故城县人民法院二O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变卖公告

故城县人民法院将于 2022年12月9日上午 10 时起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机构名称:故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期为 60 日,如果有竞买人在 60 日内任意时间出价,则进入 24 小时竞价程序。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标的物名称:被执行人齐章明配偶冯淑清名下位于故城县郑口镇杏林名苑7栋3单元502室房产一处及车库。
1、座落:位于故城县中华街东康宁路北约500米处,杏林名苑7栋3单元502室房产一处及车库。
2、标的物状况::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七通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通暖、通气”,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周围环境:估价对象所在区域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较好,无明显的空气、水、噪声及土壤等污染。实物状况(
1)坐落: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杏林名苑小区7号楼3单元502室;(
2)规模:住宅建筑面积为136.93 m ,车库建筑面积为25.76 m ’;(
3)用途:住宅,车库;(
4)权属:权利人为冯淑清;(
5)建筑结构:为地上7层的混合结构建筑物;(
6)设施设备:楼宇设置有电梯,步行梯上下楼,水电、照明设施完善;(
7)装饰装修:室内简单装修;
3、产权证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L207-2011029)评估价值:815000元起拍价格:619400元、保证金缴纳数额62000元、竞价增价幅度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接受咨询。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400-622-9586。
(二)咨询看样0318-5631907朱法官(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三)请有意购买者自行前往变卖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
(四)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变卖方式:
(一)网络司法变卖期为 60 天,如有竞买人在 60 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 24 小时竞价倒计时;24 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 5 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 5 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 5 分钟内无人出价)。
(二)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三)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特别提醒:变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变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变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七、关于本次变卖活动以及变卖标的物的重要说明:
(一)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对于因查找不到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而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即开始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程序结束的五日前与本院联系。
(三)本次变卖房产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主张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程序结束的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法院不负责变卖标的的评估报告内容以外的瑕疵。
(五)本次变卖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因变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变卖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按法律规定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的部分。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京东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日起 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故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故城支行,账号:9558830407000076837。 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一、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联系地址:河北省故城县郑口镇顺达路75号。 故城县人民法院二O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标的详情


1、座落:位于故城县中华街东康宁路北约500米处,杏林名苑7栋3单元502室房产一处及车库。
2、标的物状况::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七通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通暖、通气”,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周围环境:估价对象所在区域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较好,无明显的空气、水、噪声及土壤等污染。实物状况(
1)坐落: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杏林名苑小区7号楼3单元502室;(
2)规模:住宅建筑面积为136.93 m ,车库建筑面积为25.76 m ’;(
3)用途:住宅,车库;(
4)权属:权利人为冯淑清;(
5)建筑结构:为地上7层的混合结构建筑物;(
6)设施设备:楼宇设置有电梯,步行梯上下楼,水电、照明设施完善;(
7)装饰装修:室内简单装修;
3、产权证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L207-2011029)

上一条: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顺路东侧、密涿支线南侧首尔园•甜城一期C2区B27号楼B27-1-2807

下一条: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顺路路东侧、规划路北侧东方夏威夷北区9-101号(此房为负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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