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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拍卖房 > 朝阳拍卖房 >位于长春市高新区102国道以北长春恒大名都首期(A区)3、4、34号楼B202号房屋(实际为3号楼1单元2802室)。

位于长春市高新区102国道以北长春恒大名都首期(A区)3、4、34号楼B202号房屋(实际为3号楼1单元2802室)。

起拍价:

¥63.165万

将于12月2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谢:0431-82024836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90.235467万

保证金:

¥6.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63.165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第一次)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2月20日10时起至2022年12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京东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63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63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第二日起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账号:22050146030000000970),并在拍卖成交后第二日起7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长春市创业大街280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相关材料,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7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悔拍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0431-820248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谢法官0431-82024836,82024845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8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第一次)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20日10时起至2022年12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JD.com,户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被执行人牛力勋名下位于长春市高新区102国道以北长春恒大名都首期(A区)
3、
4、34号楼B2802号房屋(实际为3号楼1单元2802室)。评估价:902354.67元  起拍价:631650元  保证金:63000元加价幅度:63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之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务必提前与委托法院联系,现场看样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9点至9点30分。(不提前与法院联系看样导致不能看样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车辆违章信息由各竞拍人在竞拍开始前自行查询,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实际信息为准,如有查询平台因系统或者地区造成的遗漏违章,本院对此不负责。拍卖车辆已产生的罚分根据各车籍地要求进行处理,罚款由买受人承担。若车辆停放于非车籍地,需由买受人自行带回。车辆是否符合提档手续(如年检失效可导致车辆报废无法过户等情况存在)、是否符合落户地政策,请自己咨询相关部门。买受人应了解相关政策,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本院对此不负责任。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按法律规定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上述人员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的,应于拍卖开始前2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加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第二日起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账号:2205014603000000097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JD.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十

一、鉴于本案被执行人送达网拍时间告知书存在困难,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现通过本公告通知本案各方当事人对上述标的物的拍卖事宜,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网络议价。看样电话:谢法官0431-82024836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谢法官0431-82024836,82024845法院
监督电话:0431-82024828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长春市创业大街2800号网址:www.rmfysszc.gov.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8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网络询价议价,拍卖物详情电话咨询,购买前务必前往实地看样

上一条:长春市南关区东康小区1-10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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