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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世贸东路2号世贸雅苑地下一层车库069

起拍价:

¥13万

将于12月1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来拍法服:电话1:400-1571060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0.204万

保证金:

¥1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13万

单价:

¥0.9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14.9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变卖须知

竞 买 须 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将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904;户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变卖的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竞买原则】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注册用户、保证金】参与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付相应的保证金。变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拍卖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拍卖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司法变卖因变卖财产本身价值,其变卖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所支付的变卖预缴款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变卖预缴款不计利息退还。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填写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联系地址及电话,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竞价规则】网络司法变卖期限为60天,变卖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变卖竞买人可递增出价参与竞买,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优先购买权申报】竞买人申请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由法院审查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悔拍】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变卖尾款的,从所交纳的变卖预缴款中扣留本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产权转移】变卖财产所有权自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财产交付、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九、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变卖、中止变卖或撤销变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 

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
监督电话:0898-66733377财产处置组联系电话: 0898-66713961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313室司法拍卖竞拍流程及说明可在“京东司法拍卖竞拍流程”(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上查询。

变卖公告

变 卖 公 告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3日10时至2023年2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904;户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海口市世贸东路2号世贸雅苑地下一层车库069【不动产权证号:HK141233】,建筑面积为14.98平方米。起拍价:130000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提示:
1、上述车库现状请竞买人实地确认,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2、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车位、车库数量等于或少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房屋套数时,每套房屋只能配套购买或租用一个车位或车库。车位、车库有空余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再次租用一个车位、车库;也可以临时出租给业主、物业使用人以外的单位、个人,但业主、物业使用人有需要的,应当随时收回。建设单位或业主不得将车位、车库出售或转让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购买车位、车库的,房产登记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建设单位不得只出售而不出租车位、车库。根据上述规定,此次拍卖竞买人仅限于车位所在小区业主,如竞买成功,买受人需提供购房合同及缴纳物业费的相关证明前来本院办理成交确认手续。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3、过户税费由各自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竞买人在竞得拍品后,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一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持缴纳凭证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逾期本院将不再预留,由竞买人自行向被执行人追偿。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海南省目前有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购房应符合海南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变卖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本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在竞拍前3个工作日到本院办理委托竞买手续(办理委托手续后方可报名交保证金)。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特别提醒: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执行依据:(2020)琼0106民初404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号:(2020)琼0106执8326号看样时间:自行看样看样集中地点:海口市世贸东路2号世贸雅苑地下一层车库069。咨询电话:0898-66713961(周助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变卖结束时为止,仅在工作时间,即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需要预约看样的至少在本院安排的看样时间前五个工作日预约,如无人预约,则本院视为无人看样,将不会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开门。   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来拍法服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陆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特别提示
(一)上述拍品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请尽快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该标的物过户缴税手续,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具体缴税期限请竞买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
(二)变卖标的物以实物进行变卖,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都视为对本变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第二条  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时,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第四条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  司法拍卖房产出现流拍等无法正常处置情形,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该房抵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六条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条  除前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的其他事宜,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第八条  人民法院组织司法变卖房产活动的,参照适用本规定。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五、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各自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有可能存在的出让金及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本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六、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地产管理部门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七、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八、因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变卖的,变卖预缴款中扣留本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网络司法变卖的事项已在本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权利人本公告现已作说明,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后七日内将变卖尾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椰岛支行,账号:101085229003330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及买受人姓名[(2020)琼0106执8326号的变卖款及买受人姓名],变卖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领取变卖成交裁定书;买受人自行提取变卖标的物。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变卖成交价款余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自行申请变卖贷款的行为属个人行为,银行应在法院规定的缴款期限内将变卖贷款发放到法院指定帐户。变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银行商议和签约。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变卖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竞买须知。法院
监督电话:0898-66733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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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程华、龙春华共有的位于孝感市董永路东侧宇济滨湖天地兰苑7号楼25层2503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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