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梦园】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西路缔梦园三期B座1203
将于2月2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执行网拍小组:0755-26413797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拍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如有此类需求请致电:0755-26413797报名预约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前往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报名时间严格控制在开拍5个工作日以前进行,逾期不予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姓名名称、证件号码和与京东网注册一致的手机号码等,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申请执行人应于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姓名/名称、证件号码、与京东网注册一致的手机号码等,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该项权利。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当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时,竞买人参与竞价的,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避免出现支付保证金及余款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拍卖公告确定的日期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前海分行,账号:410137000400330030000023257),缴款时请注明“网络拍卖”字样和拍卖标的名称和执行案号信息,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按法院网拍人员通知的日期(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法治大厦)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据,并联系承办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应保证预留于网络平台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于拍卖成交后手续的办理,买受人应承担可归责于无法联系买受人导致成交后手续办理延迟或无法办理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等)。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造成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根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6〕18号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执行网拍小组:0755-26413797/0755-26918554(标的物详情、预约办理成交确认书)
监督电话:0755-86705833
京东司法拍卖服务平台 客服热线:4008-363-020/13501508049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2月26日10时至2023年2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2714),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情(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名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西路缔梦园三期B座1203权利人及性质权利人:张莉莉权属证号3000656837案号(2022)粤0391执恢176号坐落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西路缔梦园三期B座1203建筑面积39.27㎡房屋用途单身公寓占有使用或租赁情况有人占用,但自张贴公告以来,暂时未有人员向本院提交相关租赁文件。法院是否负责交付/清场负责清场税费负担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以一拍起拍价为基础核算,增值税:136364.04元;个人所得税 :89901.28元(按拍卖核定征收率为3%预估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9545.48元;教育费附加:4090.92元;地方教育费附加:2727.28元;土地增值税:0元,印花税0元(按个人转让住宅免征预估计算)。起拍价人民币2996709.41元保证金人民币299600元增加幅度人民币14980元物业管理费不详,详情请自行了解。备注无。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 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本公告自2023年1月27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前海分行,账号:410137000400330030000023257),缴款时请注明“网络拍卖”字样和拍卖标的名称和执行案号信息,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按法院网拍人员通知的日期(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法治大厦一楼诉讼服务中心)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据。随后自行联系承办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拍卖深圳市及其他有限购政策城市的属于限购范围的房产,需作如下特别说明)特别说明:
1、参与竞拍人应符合深圳市关于住宅类房产限购政策,应具备购买资格,否则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2、竞得人在竞买成功、缴足拍卖余款、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购房资格。该业务可在线上办理:竞得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服务事项,进入申办页面后,竞得人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要求上传《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居民户口本、社保或个税缴纳明细等申请材料。竞得人也可预约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3、公积金中心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竞得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或《不具备购房资格告知书》。竞得人可在申办页面查看和下载电子版《购房资格证明》。竞得人如需要盖实体章的纸质证明,可前往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领取。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仅限于本次住宅类法拍房的过户之用途。
4、竞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提交至执行法院。
5、竞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执行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将撤销拍卖并重新拍卖,该竞得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物的后续竞拍。
6、因无购买资格撤销拍卖的,原则上退还竞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如存在悔拍、恶意竞拍等情形的,依法将受到没收竞买保证金、罚款等处理。 根据国家及深圳市(或其他城市)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深圳市(或其他城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如有此类需求请致电:0755-26413797报名预约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前往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报名时间严格控制在开拍5个工作日以前进行,逾期不予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需申请联合竞拍的,需在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
五、咨询、集中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为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京东拍卖(广东)标的物详情咨询/贷款咨询电话:4008-363-020;京东拍卖(广东)尾款缴纳/成交裁定咨询电话:执行网拍小组 0755-26413797/4008-363-020。 集中看样时间:2023年2月22日16:00时(无钥匙)。需要看样的,请提前两天预约,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至电话号码13501508049(工作时间内接受登记),作看样登记。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未有一人报名,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看样集中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西路缔梦园三期B座1203(该标的物地址)。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特别提醒: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具体情况参见评估报告,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均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户口迁移等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及事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前与本案承办法官联系。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可能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京东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的公告起始日为:2023年1月27日,公告期30天。
咨询电话:执行网拍小组:0755-26413797/0755-26918554(标的物详情、预约办理成交确认书)
监督电话:0755-86705833
京东司法拍卖服务平台 客服热线:4008-363-020/13501508049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